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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破雨傘藏針孔!她超商上廁所全被看光

發佈時間2026.04.03 10:4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03 14:00 臺北時間

新北市雙溪區一間超商驚傳偷拍事件,一名朱姓男子涉嫌在員工廁所內架設錄影設備,偷拍同事如廁畫面。事件於去年8月間被發現後報警處理,案件近日經基隆地院審結,依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社會中心/游舒婷報導

新北市雙溪區一間超商驚傳偷拍事件,一名朱姓男子涉嫌在員工廁所內架設錄影設備,偷拍同事如廁,事件於去年8月間被發現後報警處理,案件近日經基隆地院審結,朱男依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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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男用破傘掩飾設備,偷拍女同事。(示意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朱男與兩名女同事在同一間超商工作,為滿足個人私慾,朱男事先準備錄影筆,並利用廁所內一把有破洞的雨傘作為掩護,將鏡頭對準破洞進行偷拍。由於裝置隱蔽,其他同事起初毫不知情,曾多次進入廁所如廁。

直到去年8月7日,其中一名女同事察覺廁所內的雨傘擺放異常,進一步查看後發現內藏錄影設備,才驚覺遭偷拍,馬上報警處理,警方檢視記憶卡內容後,確認畫面中不僅拍下受害同事,也清楚拍到架設設備的朱男身影。

朱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供稱確實利用雨傘掩護進行拍攝。另有一名被害同事事後選擇原諒,雙方完成調解並撤回告訴;不過主要提告的女同事並未和朱男和解。

法官審理認為,朱男為滿足私慾,竊錄他人如廁畫面,已嚴重侵害個人隱私並對受害者心理造成傷害,考量到他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紀錄,最終依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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