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時事

臨停打雙黃燈恐噴3600元!6大燈號誤區曝

發佈時間2026.04.04 16:5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04 21:00 臺北時間

許多駕駛在路邊臨時停車時,習慣按「雙黃燈」示警,認為這樣能提醒後車注意,但其實已經違規。對此,交通部長陳世凱表示,現行法規與民眾的駕駛習慣確實存在落差,對此期待警方以勸導優先,至少讓用路人知道,這樣的燈號操作並不符合目前規定。此外,駕駛也要注意「6大燈號誤區」。

生活中心/李紹宏報導

許多駕駛在路邊臨時停車時,習慣按「雙黃燈」示警,認為這樣能提醒後車注意,但其實已經違規。對此,交通部長陳世凱表示,現行法規與民眾的駕駛習慣確實存在落差,對此期待警方以勸導優先,至少讓用路人知道,這樣的燈號操作並不符合目前規定。此外,駕駛也要注意「6大燈號誤區」。

AMP不支援此功能,請 點擊連結觀看完整內容
開車使用雙黃燈,其實有嚴格規範,若違規恐被罰。(示意圖/PIXABAY)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若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依法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雖然實務上不少人將雙黃燈視為「萬用示警燈」,但法規對於燈號的使用有嚴格界定。

事實上,駕駛人常陷入「6大燈號誤區」:

1.臨時停車: 應打「方向燈」而非雙黃燈,明確告知後車停車方位。

2.突發減速: 遇到緊急狀況急踩煞車時,可開啟雙黃燈示警。

3.車輛故障: 發生事故或拋錨無法移動時,應開啟雙黃燈。

4.惡劣天氣: 遇濃霧或大雨視線差應開「霧燈」,不可打雙黃燈以免切換車道時方向燈失效。

5.路邊倒車: 倒車前應打方向燈提醒後方,而非使用雙黃燈。

6.禮貌回應: 感謝他車讓道不可打雙黃燈,建議以點頭或手勢代替。

而立委廖先翔日前質詢時指出,警方認定臨停應打方向燈而非雙黃燈,但許多駕駛擔心只打方向燈反而會讓後車誤判動向,立委黃健豪也認為,現行法規應重新檢討適用性。

此外,交通部長陳世凱坦言,使用雙黃燈等規範與大眾習慣不同,要求一般民眾在考照時讀到這麼細確實有難度。他解釋,現行規範主要是依據「國際標準」訂定,是為了維持車流邏輯的一致性,避免燈號混淆引發意外。

不過陳世凱也釋出善意,表示警方通常不會主動取締此類行為,即便是有民眾檢舉的案件,也期待警方先給予勸導。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活30年才知!監獄「神級甜點商城」曝光 老饕嘆:難買了
大麻天堂掰了!泰國衛生部曝「1新制」:3年內全轉型成診所
嗆爆伊朗!川普發文再喊「很快會打通荷莫茲海峽」:奪油發大財
美軍「伊朗模式」震驚北京?台海最新劇本曝光:美國恐提前出手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