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15:28出稿;16:01更新稽查結果】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高雄市苓雅區正義市場春捲攤爆發134人集體中毒,衛生局疫調時發現業者偷藏「蛋和肉絲」,經確認是故意隱瞞,理由不願透露,遭重罰36萬,並移送檢方偵辦。未料,今(6)日又傳出鳳山區五甲某家30年老店春捲也有問題,顧客咬了一口臭酸味四溢,驚動衛生局前往稽查,發現多項缺失,責令限期改善。業者則出面喊冤,配料是前一晚11時準備好之後放入冰箱,隔天凌晨開攤再拿出來,賣出時也會交代客人,買回去超過2小時要冰,接到顧客反映已退款處理。
有網友在社團「高雄 五甲大小事」爆料,五甲南光街真珠媽的斜對面買春捲,上午11時要吃時第一口咬下去食物就有酸酸的味道壞掉了,12時許拿去討說法,店家說她們食材是前一晚11時煮的,又沒有冰過拿出來賣,沒多久又有其他人來說「這春捲壞掉了,酸酸的」。怒轟:賺這錢真的不行,吃下去會讓人跑醫院。
留言區釣出不少苦主回應:「家裡拜拜也買這家,隔天要吃打開就聞到酸臭的味道」、「她們態度很差賣的東西不新鮮,買過一次吃了拉肚子從此不去買他家食物」。不過,也有人緩頰:「東西早上6時買,沒有冰到中午11時才吃,東西當然會壞掉」、「你早上買早餐到中午再吃看會不會壞掉」、「這種節慶的東西自己準備會安全點」、「天氣濕熱,任何食物都要注意」。
由於另一起正義市場春捲中毒案人數倍增至134人,衛生局不敢掉以輕心,接獲通報後派員上門稽查。經查業者無辦理食品業者食品登錄,已要求業者限期登錄,屆時未改善依《食品安全衛生法》第9條暨第48條裁罰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察,現場衛生環境尚符規定,針對現場冷藏冷凍庫無溫度記錄、垃圾桶未加蓋、部分食材未離地放置及覆蓋等缺失,責令業者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特別提醒消費者,春捲應現做現吃,因內餡水分高,放久易軟爛變質,通常建議最晚應於購入1至2小時內食用完畢。
業者今日出面受訪則坦言,春捲使用的香腸、蛋等配料是前一晚11時許準備好後放入冰箱冷凍,隔天凌晨開攤再拿出來賣,高麗菜都有脫水處理,食材皆存放於裝有冰塊的保麗龍箱保鮮,每賣出一捲都會交代客人沒吃要冰。
業者喊冤,爆料民眾是在上午6時購買後,一路放到11時才吃,強調不論是便當或其他餐點,在常溫下放置過久本就容易變質,對方無法接受已全額退款。進一步強調,寒食本來就要吃涼的,熱騰騰的包起來會壞,這是常識,「我們自己吃好幾年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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