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台中市大甲區去年發生一起驚悚的家暴悲劇,一名51歲詹姓婦人長期將21歲小女兒拘禁於浴室,每天僅給予少量菜粥,導致女兒最終營養枯竭、慘遭活活餓死,遺體被發現時體重僅剩30公斤。台中地院昨日召開延押庭,詹婦在庭上啜泣求交保,辯護人更提出罕見要求,希望法官遮掩裁定書事證內容且不要公開,理由竟是「公開會有新聞」,恐影響未來國民法官的判斷。
額頭寫「小偷」拘禁1年餓死親生女 法官痛批:如原始人毫無尊嚴
根據調查結果顯示,死者在國小時就曾被詹婦在額頭用簽字筆寫下「小偷」二字,因長期限制飲食,女兒餓到在校甚至被迫偷吃廚餘。2023年1月起,詹婦以女兒衛生習慣不佳為由強行替其辦理休學,並用繩索、電線綑綁門把將其關在浴室,拘禁時間長達一年多。拘禁期間不僅不給足夠食糧,連餐具都沒有,法官直言被害人處境「宛如原始人類,毫無尊嚴」。
狠母虐死女兒後 律師竟辯搬遺體是「強迫症」發作 求遮掩事證防新聞曝光
延押庭上,詹婦與辯護律師提出多項理由爭取交保,辯護人主張詹婦疑似患有衛生相關的「強迫症」,案發後搬動女兒遺體是為了清掃環境,而非滅證。面對法官詢問是否認為女兒死亡與己有關,詹婦沉默後在律師建議下回答:「不確定,我不知道。」
辯護人要求法官在司法院系統中遮蔽事證,不要公開裁定書內容,理由是「公開後會有新聞」,擔心未來國民法官看到報導後產生預斷,影響審判公正。
檢察官高度掌控丈夫與滅證紀錄 應持續羈押禁見
公訴檢察官張子凡則堅決反對交保,詹婦對身為證人的先生有高度掌控能力,若交保恐影響證詞。詹婦在案發後曾有遮掩監視器之行為,足證有羈押禁見之必要性。先前詹婦曾以「遺體發臭、清理浴室」為由聲請停押,遭中院痛斥「理由荒謬、毫無悲憫之心」予以駁回。
詹婦在庭上邊啜泣邊表示,自己已在看守所待了 200 多天,希望回家照顧另一名女兒。審判長高增泓在詢問完綑綁浴室細節後,將針對羈押必要性進行評議並擇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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