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台北報導
藝人蕭大陸前女友張金鳳2021年間上節目公開影射成為蕭太太的藝人侯怡君是「小三」,被依誹謗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認定張女確實觸犯誹謗要件,今依誹謗罪判張女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蕭大陸和侯怡君於2018年登記結婚,2021年公開。當時張金鳳上電視節目,影射侯怡君是「第三者」,且爆料曾被侯怡君騷擾、罵小三,還出現所謂錄音檔外流,侯怡君因此對張金鳳提告誹謗,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法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開庭,陸續傳喚蕭大陸、侯怡君和張金鳳、張金鳳的前同事、同學等人出庭,釐清3方交往時間。
蕭大陸證稱,和侯怡君交往是在連續劇《九龍傳說》拍攝後期,拍攝初期便和交往多年的張金鳳分手,但具體時間已記不清楚,僅記得相隔約半年。與張金鳳交往期間,張便多次懷疑他不忠,分手後也許因為自己心軟,讓張金鳳還能到家裡,可能因此張金鳳誤以為還在交往。
對此,張金鳳當庭痛批根本在說謊。委任律師並提出蕭大陸與張金鳳的錄音檔,表示蕭大陸曾於電話中提到「給我一個禮拜時間處理」等語,質疑既然分手還要「處理」什麼?蕭大陸表示是處理張金鳳還放在家裡的東西。
張金鳳強調,蕭大陸一下說和她交往9年,一下說交往12年「數字很難記嗎?」連續劇開拍時,侯怡君在片場遇到她都還會喊聲「大嫂」,蕭大陸會因順路載侯怡君到片場,但2人事後打死不認帳讓她相當痛苦。
侯怡君則證稱,前期她與蕭大陸除了順路接送,沒有其他互動,後期經觀察,確認已與張金鳳已經分手,才和蕭大陸在一起。她曾聽過蕭大陸講電話,神情、語氣顯得相當不悅,推測應是「想分分不掉」。
根據檢方起訴,情侶間認識過程、進展、交往動機等皆為高度私領域,應受憲法保障。侯怡君為演藝圈人士,有一定社會關注度,但也非公職人員或公益事業經營者,無法僅因其名人身份,便推論其私生活可任意公開,是否為「第三者」,為個人道德評價,與公共利益無關。
且侯怡君並未在公開場合或透過媒體發表可能引發誤解,或批評他人的言論。即便曾私下致電,讓張金鳳感到不滿,亦不足以構成在節目中不斷指責其「介入他人感情」的正當依據,張金鳳無正當理由可公開發言損害侯怡君名譽,依涉犯誹謗罪起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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