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游舒婷報導
資深藝人廖峻3度中風倒下,生病期間爆發家族風波,他的兒子廖錦德昨(17)日在臉書上發布長文,表示這一年受到不少精神折磨,文中提到爸爸的狀況,也提及跟廖峻密友「楊小姐」的官司進度,也回憶過去對方的所作所為,喊話「害人之心不可有,且敢做就要敢當,老天都在看。」
廖錦德在臉書發出3千字長文,直言照顧爸爸不辛苦,但面對官司卻受到不少精神折磨。廖錦德表示,目前案件的最新進度是表示對方告他恐嚇、妨礙自由,已判決不起訴;他則是告對方竊盜、妨害名譽、詐欺,目前還在審理中,若是無憑無據,相信早有結果,他也相信真相最終會水落石出。
廖錦德在貼文中細數對方的所做所為,包括她在廖峻中風之後家裡東西被偷、父親帳戶也遭到盜領,報警後面臨對方一串的抹黑,連帶家人們也受害,他也說,目前已經把所有的證據都繳給地檢署,雖然目前父親不方便露面,但法院的傳喚絕對配合到底。
廖錦德臉書全文如下:
4月17日,這個日期很難忘,一年過去了
這一年來,照顧我爸,我不辛苦
畢竟是自己爸爸,甘之如飴
但精神折磨不少
各種抹黑誣衊和懷疑眼光的投射
我儘量保持專注力在該專注的地方
謝謝神明聽到我的祈求,留我爸一命
謝謝我們全家人,朋友們和看護Aileen的全力支持,我才有多餘的心力處理司法案件
我忍了一年,是時候該適當說明一下了
去年的今天,我人在彰化拍戲途中接到一通來自記者的電話,告知我他(廖峻)三度中風的消息,在一切都沒來得及整理思緒的情況之下,接著家裡東西被偷,我父親帳戶也被盜領…我唯一能暫時解決問題的方法,只有報警,沒想到接下來面臨的,是一連串的抹黑,連帶我全家人都受盡誣衊
媒體上所刊登的全憑一人說詞,我父親被盜走的手機被違法使用,甚至提供媒體移花接木,看圖說故事
卻沒人在意這一切都是我父親不省人事的情況下發生,其合法性是否恰當?
其實在發生這一連串荒唐事的時候,我身邊知情的友人,他們看我一路受盡折磨,每個都問我「爲什麼你不反擊?」
第一
「我堅持要合法」
但是這個是需要時間代價的,我必須合法成為他的監護人,才能一一代替他處理事務
對方曾經質疑我,為什麼他的密碼只有她知道?
其實就是在誤導大眾,我爸的各種密碼我都知道⋯
為什麼重要的東西在她那邊?
其實這又是另一個誤導,誰在他身邊,他就會把這些交給誰(沒錯,我爸就是如此無邊界感的人,一路走來吃盡悶虧依然不改個性)
但即便是家人,只要他人還健在,就該尊重他人隱私,不該動他的東西,更別說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拿來做違法的事,這點我相信任何有點文化素質的人都懂。即便我是他的監護人,我依然堅持在合法範圍內,替他處理事務,每件事都會和他本人溝通,報告(包括這篇貼文)
而她,什麼都沒有,只出一張嘴
「是峻哥交代的」
第二
我說過 「敢做,要敢當!」
但這不是在媒體上你一句我一句
我要大家面對司法,如果我有捏造證據抹黑誰,我也願受懲罰
請你們對我的所有指教,也拿出證據
說我只為了錢才出現,何年何時我跟我爸拿錢?何時當我爸是ATM?
請妳拿出實證打趴我,證明妳自己沒有妨害我的名譽,不要只「說故事」
連我爸自己想栽培孫子學鋼琴,都能說成似乎我去討錢,請問我家的事又與妳何干?結髮50餘年的夫妻最終被逼迫斬斷又與妳何干?
說我7年來不聞不問,都不來接他?
他有手有腳能說話行動自如,這些年來真有什麼委屈他自己不會表達?要妳一個外人趁他不省人事的時候替他代言?
怎麼不說說多年來賴在一個有婚姻有家庭的老人家身邊不離開是什麼意思?
拿我父親遭竊的手機,把我爸和別人的對話內容栽贓說是我為了房產傳訊息給我爸,也請你們解釋清楚
另外請你們解釋所謂「信託女助理」是何根據?有信託契約?相關登記程序?還是說故事大賽?
他出院後,我把週刊報導的所有內容念給他聽,他流著淚聽完⋯
媒體所報導的一切,我最想知道的是「峻爸交代她保管所有私人物品,不可以交給其他人」的部分。(最終這些東西還是因正當性不足已歸還,除了沒有在媒體上公開的其他失竊物品之外)
他說「我沒有說不可以交給家人」
我問「你有沒有簽授權書給她,經紀合約,投資合約之類的任何授權」
他說「沒有」
我問「她說你跟她告白」他說「沒有」
我問「你在醫院的時候,她去領你帳戶的錢,她去拿你的東西,是你叫她這麼做的嗎?」他說 「沒有」
我問 「你有叫她找媒體嗎?」他說 「沒有」
我問「你中風前,是不是有兩個人多次勸說你要會同律師簽指定遺產繼承人,還是指定監護人之類的?」他低頭不語
我已經懂了
關於一開始手機的事情,其實他們不知道,我爸手機定位我都記錄著(感謝Apple客服遠端協助)
所以從一開始某人說手機在他手上且拒絕歸還,我知道其實在誰手上⋯,那段期間,誰上了媒體說了什麼話,誰認識我爸才8個月就自稱情同父子等,拿了我爸40萬說他沒拿半毛錢,我都記錄著⋯
「車子是她買的」
「牌照稅是峻爸設定自動扣款」
我爸向妳女婿 張X倫高價買了二手車,掛妳名下,錢去了,車也賣了
監理所已經證實了,妳就是當日盜刷他的卡去繳妳名下兩台車牌照稅,他人還在加護病房妳說兩台車都「使用者付費?」這就是有情有義?
那個知情人士只認識我爸8個月他能知情什麼?到底是誰在蹭?
我身為他兒子47年沒遇過有人敢自稱跟我爸感情比我們真父子還好⋯
那請問現在誰在照顧我爸呢?
他法力無邊不是嗎?四處說我要把我爸丟在花蓮療養院?怎麼?又是我過世的阿嬤跟他說的嗎?怎麼不讓我阿嬤上他的身,起乩給法院看看我有多不孝?
法力如此高強為何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露兩手?搞不好一炮而紅,也比一直拍一些低觸及率的短片好啊,在台灣創新宗教可是高報酬啊!連他家人都不知道不是很可惜?
我已經把證據都給地檢署了,有在媒體上說謊習慣的人,媒體如果還是要圍著那些人繞,這樣最好,反正每次一出來說謊都是我蒐證的機會,為了闢謠我甘願跑斷腿。
溫馨提醒:某人說要亮出經紀合約書到現在沒亮,我奉勸你別,她代簽的合約沒有經過正式授權,基本上是一份廢紙,我連存證信函都懶得給你,別讓我靈光一閃突然想追朔是否侵害肖像權
還有,記得我爸媽離婚新聞爆出來時你跑出來裝蒜「看到新聞才知道」嗎?
他們簽字當下你堅持要參與,還姍姍來遲,你是當作現場的雙方律師,法官書記官等所有人集體曼德拉效應了嗎?
他們離婚又與你何干?又是我阿嬤想參與是嗎?
我告訴你要怪誰,怪她手機還我之前,該刪的都刪光了,卻沒有刪掉你和我爸的對話紀錄,她真聰明,怎麼可能一人做事一人當,兩人做事當然要肖叮噹啊
記得你們在醫院怎麼和醫護人員爭執嗎?堅決不聯絡家屬,刻意不通知我,先聯絡記者,我爸臥床照先發出去搶頭條,阻止看護聯絡我,製造我不在乎我爸的假象等等,醫院那裡都記錄著呢
是忘了還是害怕想起?
各種處心積慮真是辛苦你們了
可惜法院不是說故事演戲的地方
不然你們肯定得金馬
總之目前案件進度就是
她告我恐嚇,妨礙自由
已判決不起訴
我告她竊盜,妨害名譽,詐欺
目前還在審理中
若是無憑無據,我相信早就有結果了
沒關係,我等
我父親目前不方便露面,但法院傳喚我們絕對配合到底
沒有在施壓誰 但我們家受的悶虧,若最終無法平反,我將公佈所有我手邊所有已提供地檢署的資料
歡迎來告我,我期待另多開幾案讓大眾來檢視我有沒有抹黑妳,是誰在浪費司法資源
妳接受媒體採訪時自稱免費「助理」,現在又改口變成同居人,先不論妳出爾反爾的言論,也不論我們有聘請貼身看護而妳又自稱照顧者的矛盾
請妳拿出同居實證,如果只是常常跟在我爸身邊,那外籍看護比妳更適任「同居人」的身分。再請妳解釋為何在我爸媽還沒離婚就以長年同居人自居?有遷入戶籍嗎?我家有曾經收過妳的信件嗎?所謂「同居人」在台灣是什麼合法身分?可以允許妳趁當事人在醫院的時候,領走他的錢多達30幾萬?他人在醫院妳說領錢是醫療開銷?他入院至今整整一年,沒見過妳蹤影,妳醫療開銷花在誰身上?可以開他保險箱拿走他的黃金,戒指,合約書等貴重物品到現在還堅持不還嗎?
在這裡機會教育大家一下
即便是具有法律身分的家人,未經當事人同意,竊盜就是竊盜,無論竊盜的原因是什麼。
還有,王詩涵是妳的誰? 為什麼我爸會匯錢去旭新科技(台灣房巢)?為什麼我爸受騙的過程每個環節都有妳?妳不是說我爸多信任妳?被詐騙了又說都是他自己的錯,都和妳無關了對吧?
以上問題我不會在媒體上再回應妳們的回應,大家在法院上回應比較有實質效果
妳不是助理,不是同居人,妳就是外人,妳對我爸來說最大的功能就是開車,最後他生病了,妳卻選擇做出超越自己本分的「司機」。 (妳所說的「使用者付費」也應證這一點,但盜刷盜領偷竊等行為就是竊盜)
妳沒有照顧過我爸,我們有請看護。
我知道很多,還有很多沒說,包括妳家的事 ,但我懂分寸,別人家的家務事與我無關,我不會愚昧到找週刊來爆料,因為逞一時之快,最終是要誰承擔責任呢?
妳拿走的其他物品,若持續拒絕歸還,我有權代替我爸提告什麼,請妳自己去諮詢一下
心存善念,害人之心不可有。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敢做 就要敢當。老天都在看
最後希望大家可以幫我爸加油打氣
或許他不是完美的父親,或許不是完美的老公,或許他識人不清,但他也給我們帶來許多歡笑,回憶,還有許多無法抹滅的貢獻
我還是以他為榮
因為他不只是廖峻
他是我獨一無二的爸爸
我希望他多留點時間陪陪真正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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