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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出現中國律師 1原因獲不起訴

發佈時間2026.04.18 22:4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19 02:00 臺北時間

去年引發社會譁然的「中國籍律師擔任台灣訴訟代理人」案,還出席台中地院開庭。台中地檢署針對於近日正式偵結。檢方認為,涉案的中國籍劉姓男子是以奧地利公司「法務人員」身分出庭,其支領的為固定薪資,難以認定具有「意圖營利」之犯罪主觀,因此裁定不起訴處分。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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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男當時表示自己是該公司法務,也自述自己為該公司的訴訟代理人。具有中國律師身分的律師擔任法務開庭,隨後台中地檢署主動簽分,全國律師聯合會也正式提出告發。(圖/資料照)

去年引發社會譁然的「中國籍律師擔任台灣訴訟代理人」案,還出席台中地院開庭。台中地檢署針對於近日正式偵結。檢方認為,涉案的中國籍劉姓男子是以奧地利公司「法務人員」身分出庭,其支領的為固定薪資,難以認定具有「意圖營利」之犯罪主觀,因此裁定不起訴處分。

6800萬貨款糾紛 驚見「對岸律師」現身台中地院

整起事件源於自行車零件商「宥博公司」對奧地利 Baren Bike GmbH 公司提告,追討6,800萬元貨款。宥博公司代理律師蔡昆洲去年在社群爆料,開庭時驚見對方竟派中國籍律師劉男擔任訴訟代理人。蔡律師當庭嚴正抗議,質疑此舉等同否認我國司法主權,恐造成國安漏洞。

台中地院事後澄清,法官當時並未核准劉男擔任訴訟代理人。隨後台中地檢署主動簽分,全國律師聯合會也正式提出告發。

法官准許「未說完」遭攔下 劉男自辯:我是公司法務

根據《聯合報》報導,檢方調閱2025年8月13日的言詞辯論錄音,還原當日開庭狀況。劉男自稱是公司雇員、擔任法務。法官原欲說出「我暫時准許你當...」,卻被蔡昆洲律師立刻打斷,並提醒劉男身分為中國大陸律師,若允許代理將產生巨大的法律爭議。

開庭筆錄顯示劉男自始至終未主張以「律師」身分代理,且劉男供稱其月薪為 5 萬元人民幣,來台出庭屬於職務範圍,並未針對此案額外收取報酬。

中檢曝不起訴理由:法務代理屬企業常態 難認定「意圖營利」

檢方在不起訴書中提出關鍵見解,認為本案不構成《律師法》第 127 條之罪嫌,劉男領取的是公司薪資,而非辦理個別訴訟的對價,不符「意圖營利」要件。

檢方指出,許多公司聘有法務人員處理法律事務、撰狀甚至代理出庭,這在現行社會極為普遍。若將領取薪資的法務行為一律入罪化,屬於「擴大刑罰範圍」,顯然不符社會現實。劉男身為公司法律顧問,依現行制度自可受任代理訴訟,其收取的顧問費難以直接與律師法規定的「營利」劃上等號。

雖然刑事部分獲不起訴處分,但此案已喚起法學界對「跨境訴訟代理」的討論。蔡昆洲律師先前強調的「國安與司法獨立性」問題,仍是未來相關法規修訂時,必須面對的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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