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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貞秀提假處分!民眾黨法律顧問發聲

發佈時間2026.04.20 11:13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20 13:00 臺北時間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日前遭中評會開除黨籍,李昨日於直播上透露,要向法院提假處分替自身爭取權益。對此,民眾黨法律顧問律師賴苡安今(20日)表示,不分區立法委員的資格,僅僅就是繫屬在她是否具備有黨員的身分。後面的行政機關的所有程序,以及包括她自己解職文件的簽署或者是程序,都只是一個行政作業而已,並不是一個新的法律行為,每個人都有他的權利,「我們也都是相對地尊重,至於在法院的攻防,我們就留到上法院的時候再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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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法律顧問律師賴苡安回應李貞秀提出假處分。(圖/民眾黨提供)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日前遭中評會開除黨籍,李昨日於直播上透露,要向法院提假處分替自身爭取權益。對此,民眾黨法律顧問律師賴苡安今(20日)表示,不分區立法委員的資格,僅僅就是繫屬在她是否具備有黨員的身分。後面的行政機關的所有程序,以及包括她自己解職文件的簽署或者是程序,都只是一個行政作業而已,並不是一個新的法律行為,每個人都有他的權利,「我們也都是相對地尊重,至於在法院的攻防,我們就留到上法院的時候再說。」

針對媒體詢問前黨員李貞秀聲請假處分一事,律師賴苡安表示,依照《選罷法》第73條第2項的規定,在喪失政黨黨籍的時候,不分區立委的資格就會自動喪失。所以李貞秀的資格、身分、狀態,已經是穩定了,在4月13日中評會開鍘的那一天,李貞秀就已經不具備民眾黨的黨籍,隨之她就沒有所謂的不分區立委的資格。

賴苡安指出,因此,後續不管是中選會函請立法院來做註銷、立法院有註銷的動作,或者是中選會有沒有公告,這些都並不是屬於有行政裁量的行政處分,它都僅僅只是一個觀念通知而已,並不會再去變更李貞秀女士的身分跟資格。所以,不分區立法委員的資格,僅僅就是繫屬在她是否具備有黨員的身分。後面的行政機關的所有程序,以及包括她自己解職文件的簽署或者是程序,都只是一個行政作業而已,並不是一個新的法律行為。

針對李貞秀她要向法院去提起這樣子的一個訴訟,賴苡安說,每個人都有他的權利,「我們也都是相對地尊重,至於在法院的攻防,我們就留到上法院的時候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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