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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送土地給長孫 地政士一動作幫省13萬

發佈時間2026.04.23 18:5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23 22:00 臺北時間

城市農地節稅有成!地政士實務案例顯示,即使早年耕地已劃入都市計畫區,只要能維持農業使用並取得「農用證明」,仍可省下巨額稅金。本案阿公原本打算認命繳納土地增值稅與贈與稅,但在專業檢視下,發現其中1筆農地仍維持農用,最終成功申請不課徵增值稅及免徵贈與稅,合計省下約13萬元。專家提醒,受贈人取得後需維持5年農用,否則將面臨補稅追繳。(陳韋帆)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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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想將名下3筆農地送給長孫,原以為已違規使用,須繳納高額土地增值稅及贈與稅,結果在地政士細心下,成功省下約13萬元稅金。(示意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隨都市擴張,許多早年的農地已形成水泥叢林中的綠洲。一名退休務農的阿公欲將名下3筆都市計畫內農地贈與長孫,原以為土地已違規使用,須繳納高額土地增值稅及贈與稅。但細心的地政士多看了幾眼,並透過政府地籍圖資系統交叉檢視後,發現其中1筆農地仍維持農用現狀,協助阿公同意申請「農業使用證明書」後,最終成功省下近10萬元增值稅與3萬元贈與稅,合計節省約13萬元稅賦支出。

根據《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農業用地欲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或免徵遺產稅、贈與稅,關鍵在於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該案例雖然取得農用證明、合法節稅,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受贈人(長孫)自受贈之日起5年內,必須持續將該土地作農業使用。若被發現未繼續農用且限期未改善,或改善後再次違規,稅捐機關將依法追繳原免除的稅賦,僅受贈人死亡、土地被徵收或依法變更為非農用地等情況不在此限。

另,實務經驗上,都市計畫內農地的土地登記謄本,其使用分區欄位通常載明為「空白」。這與非都市土地直接標示使用分區的模式不同,常導致民眾誤判為應稅地。

故當分不清土地使用分區時,所有權人應向縣市政府申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才能確認該地是否屬於農業區或公共設施保留地。若因資訊落差未主張免稅,往往會造成數十萬甚至百萬元的稅務損失。

最後,鄭文在提醒,土地辦理過戶前,強調「多一份用心,少一份稅金」。不論是採取買賣、贈與還是繼承方式,其稅務條件環環相扣,應先向專業、自己可信任的地政士諮詢,合法節稅、減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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