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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座落海失蹤「死亡宣告」法官1原因不准

發佈時間2026.04.30 10:3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30 12:30 臺北時間

在新竹開設工程公司的張姓男子,去年(2025)7月帶妻小南下前往屏東佳樂水港口溪出海口遊玩,但撿石頭時落水失蹤,妻子忍痛放棄搜救。事發至今已近1年,遺孀以風災海難為由聲請張男死亡宣告,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張男的失蹤是個人意外,與災害防救法「因災死亡」要件不符,因此駁回聲請。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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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董座去年帶妻小一家6口前往屏東佳樂水遊玩,卻失足落水,失蹤至今。(圖/資料畫面)

在新竹開設工程公司的張姓男子,去年(2025)7月帶妻小南下前往屏東佳樂水港口溪出海口遊玩,但撿石頭時落水失蹤,妻子忍痛放棄搜救。事發至今已近1年,遺孀以風災海難為由聲請張男死亡宣告,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張男的失蹤是個人意外,與災害防救法「因災死亡」要件不符,因此駁回聲請。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22日,張男帶著妻子與4名子女佳樂水漁村公園港口海灘戲水,時值「丹娜絲颱風」、「薇帕颱風」剛離境。當時張男為撿拾對岸沙洲上石頭,赤身徒手下水欲橫越出海口水域,卻不慎失足落海,相關單位協助搜救2日,張妻也在岸邊焚香,但仍找不到落水的丈夫,最後忍痛放棄搜救,至今都未尋獲張男的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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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海巡協助搜救未果,至今家屬仍未找到張男的遺體,日前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遭駁回。(圖/資料畫面)

張妻認為,依照當時海象情形,張男遭遇自然或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失蹤,生存可能性相當渺茫,有事實足認已因游泳沉溺死亡,因此聲請法院宣告死亡。

法官調查,依當時天候狀況,尚未構成災害防救法所定義的風災,其失蹤係肇因於個人意外,非因自然或外在不可抗力災害如風災、海難所致,與災害防救法「因災死亡」要件不符,因此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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