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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車大廳性侵酒醉港女 通緝犯遭判5年2月

發佈時間2026.04.30 12:1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30 14:30 臺北時間

台北市1名44歲的邱姓通緝犯,先前在台北車站大廳性侵酒醉的香港籍女遊客,時間長達10分鐘之久,卻無人出面制止,直到馬來西亞籍男大生報案,邱男隨即遭到逮捕,台北地檢署依乘機性交等罪嫌起訴邱男,30日台北地院判邱男5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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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姓通緝犯在台北車站大廳性侵香港籍女遊客遭判5年2月徒刑。(圖/資料照)

 

台北市1名44歲的邱姓通緝犯,先前在台北車站大廳性侵酒醉的香港籍女遊客,時間長達10分鐘之久,卻無人出面制止,直到馬來西亞籍男大生報案,邱男隨即遭到逮捕,台北地檢署依乘機性交等罪嫌起訴邱男,30日台北地院判邱男5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9月下旬,香港籍女遊客來台旅遊,因行李不慎遺失,遂直接睡在台北車站,進而結識車站內的街友;同年10月9日,女遊客掏錢請街友喝酒,邱男竟趁她不勝酒力時,拖到角落性侵得逞。

女遊客看過監視器畫面後,始知自己被性侵一事,女遊客還說,邱男曾誇她漂亮,還說過喜歡她,想跟她結婚,她認為對方在開玩笑,遂回說:「那你去買鑽戒!」,沒想到邱男竟趁她喝醉時性侵,簡直不是人。

邱男面對警詢時坦承犯行,但檢方偵查期間,他又改口自己沒有性侵,但醫院鑑定報告顯示,女遊客下體及胸部均驗出邱男DNA;檢方認為,當時女遊客仍有意識時,並嘗試推開對方,但邱男卻利用女遊客泥醉時,公然在台北車站大廳犯案,而且供詞反覆,犯後態度惡劣,遂依法將他起訴並求刑7年。

今日台北地院審結後,遂依乘機性交等罪嫌判邱男5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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