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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信義區撿到GoPro!驚見大量偷拍影像

發佈時間2026.05.03 08:3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03 11:00 臺北時間

2日深夜11時許,有民眾於北市信義區松壽路一帶,拾獲一台GoPro運動相機,赫然發現,裡面存有大量的偷拍影像,均為女子裙底影像,隨即交由警方處理。沒過多久,一名高姓男子至派出所,稱該相機為其所有,經警方調查,男子也坦承拍攝不當影像犯行,警方當場依法查扣相關證物,後續將持續擴大清查相關被害人身分,並依涉刑法妨害秘密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嫌偵辦。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2日深夜11時許,有民眾於北市信義區松壽路一帶,拾獲一台GoPro運動相機,赫然發現,裡面存有大量的偷拍影像,均為女子裙底影像,隨即交由警方處理。沒過多久,一名高姓男子至派出所,稱該相機為其所有,經警方調查,男子也坦承拍攝不當影像犯行,警方當場依法查扣相關證物,後續將持續擴大清查相關被害人身分,並依涉刑法妨害秘密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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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男遺失的GoPro運動相機,裡面存有大量的偷拍影像,警方依法偵辦。(圖/翻攝Threads@terry_0313)

據報案網友發文指出,當天與友人在信義區附近飲酒,於路上撿到一台GoPro,想說自拍一段影片錄給失主,卻意外發現,相機內存有大量偷拍影像,約超過300部,因此急忙送交派出所,並向警方說明狀況。沒過多久,失主高男就到警局報案說GoPro遺失,直接被警方帶去做筆錄。

對此警方也呼籲,民眾如遇有明顯可疑人士靠近,或目擊疑似偷拍情事,可撥打110通報警方到場查處。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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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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