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近期偷拍風波四起,人們防窺意識提升,近期高雄岡山區,有一對情侶控訴,在外租屋,鄰居卻在自家架設監視器,鏡頭朝她們租處方向拍攝;求助房東未果,無奈報警,涉案的47歲楊姓男子供稱,是為「防範住家遭竊」警方對說詞存疑,將他依妨害秘密罪函送。
受害女租客在社群上PO文,對面住戶在屋內擺放監視器,鏡頭24小時對著她套房陽台方向攝影,甚至憂心,能拍到套房內部,加上跟房東反映未果,無奈只好報警提告,事後將貼文刪除。
關於此案,轄區岡山警分局於4月21日傍晚5時許獲報,一對情侶指控對面其他住戶,在室內裝設監視器鏡頭對準她們住家陽台,此舉拍攝角度超出防盜範圍,已經侵犯其隱私,因此報案。
警方獲報,遭控的47歲楊姓男子到案說明,供稱,裝設監視器是為「防範住家遭竊」設置,警詢後,將他依刑法第 315-1 條「妨害秘密罪」函請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岡山分局呼籲,民眾裝設監視器應注意鏡頭角度,避免拍攝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區域。鄰里間應尊重彼此隱私空間,以維護居住環境安全,避免誤觸法網。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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