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時事

為救癌末父!孝子遭冒名洗錢逆轉無罪

發佈時間2026.05.14 12:1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14 14:30 臺北時間

台南黃姓男子因急需用錢,2024年間落入詐騙集團「假貸款」陷阱,交付自然人憑證後遭冒名開戶洗錢。一審法院認為他有貸款經驗,應知危險卻仍交付,依洗錢罪判處4個月徒刑,黃男不滿上訴,案經台南高分院審理後,法官怒批銀行審核有重大疏失,不應將缺失轉嫁給民眾,改判黃男無罪。

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AMP不支援此功能,請 點擊連結觀看完整內容
黃男籌錢救癌父卻跌落詐團陷阱,二審法官認為銀行核貸過程有瑕疵,讓黃男逆轉無罪。(示意圖/AI生成)

 

台南黃姓男子因急需用錢,2024年間落入詐騙集團「假貸款」陷阱,交付自然人憑證後遭冒名開戶洗錢。一審法院認為他有貸款經驗,應知危險卻仍交付,依洗錢罪判處4個月徒刑,黃男不滿上訴,案經台南高分院審理後,法官怒批銀行審核有重大疏失,不應將缺失轉嫁給民眾,改判黃男無罪。

判決指出,2024年間有數名被害人遭詐騙集團誘騙投資,共損失49萬餘元。警方循線追查,發現其中一個收受贓款的華南銀行帳戶,竟是黃男透過自然人憑證申辦。台南地院一審審理時認為,黃男過去已有貸款經驗,理應知道申請貸款不需要交付自然人憑證,卻仍輕率交出,主觀上具備幫助洗錢「不確定故意」,判處有4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萬元。

「我真的不知道會這樣...」黃男滿腹委屈提起上訴,他聲淚俱下表示,當時老父親癌症末期急需醫藥費,他才會在網路找貸款資訊,對方自稱可以代辦,他才交出憑證,黃男更揪出疑點,指出詐團在線上開戶時,刻意使用他的「舊名」,且填寫的電話與地址全是假的,銀行卻連基本的資料核對都沒做,直到他發現帳戶遭凍結跑去銀行問,才驚覺自己成了人頭。

案經台南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自然人憑證本身並無收付款功能,一般大眾多半認為開戶需本人臨櫃,對於「線上申辦」的風險認知確實有限,更關鍵的是,詐團在開戶時留下的姓名與憑證資料不符,銀行竟未察覺異常、也未主動聯繫確認就貿然核准,這明顯是金融機構的審查缺失。

法官強調,不能因為銀行把關不嚴,就讓遭到矇騙的平民百姓來承擔刑事責任。由於查無積極證據證明黃男預見會發生犯罪,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法官撤銷原判決,改判黃男無罪,全案定讞。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罵老師「頭殼破空」竟沒事?法官引用辭典神解:是在誇獎她很厲害啦!
救護車驚見「車底眼」!殯葬女董AirTag搶屍單 檢方怒起訴
高科大教授太狠!總務長護航弟撈千萬 竟奴役研究生當「廉價勞工」重判
京都堂發聲了!捲光澤醫美偷拍案遭搜索 扣主機追設備源頭:沒裝針孔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