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時事

後備軍人「教召前10天」搭機飛柬埔寨慘了

發佈時間2026.05.21 16:2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21 18:30 臺北時間

桃園一名黃姓後備軍人收到教育召集令後,未依規定前往部隊報到,還在報到前10天搭機前往柬埔寨。桃園市後備指揮部將黃男函送偵辦,經多次傳喚未到案而遭檢方通緝,直到落網後才坦承犯行。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黃男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記者林昱孜/桃園報導

AMP不支援此功能,請 點擊連結觀看完整內容
距離教召倒數10天⋯他「搭機飛柬埔寨」慘成通緝犯!桃園男遭判刑4個月。(示意圖/ 資料畫面)

桃園一名黃姓後備軍人收到教育召集令後,未依規定前往部隊報到,還在報到前10天搭機前往柬埔寨。桃園市後備指揮部將黃男函送偵辦,經多次傳喚未到案而遭檢方通緝,直到落網後才坦承犯行。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黃男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姓男子為桃園市後備指揮部所屬的後備軍人,召集令於113年10月14日寄至桃園市大溪區的戶籍地,並由黃男的母親簽收。依據召集令內容,黃男應於同年11月25日前往新竹空軍基地報到,但黃男在得知教召令後,卻在11月15日搭機前往柬埔寨工作,無故逾期未報到,桃園市後備指揮部在清查未到同仁名冊後,依法將黃男移送法辦。

檢方多次傳喚黃男到案,但卻屢傳不到,直到被桃園地方檢察署發布通緝,才終於到案,對於未依規定報到一事坦承不諱。桃園地院審理時認為,黃男身為後備軍人,依法享有權利並負有應召義務,在明知已收到教召令的情況下,仍執意前往柬埔寨,此舉已妨害國家兵役制度的公平性,且被通緝後才到案,顯然視國家兵役與司法制度於無物。

法官審酌黃男的犯後態度、生活及家庭經濟狀況、智識程度等情狀,最終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意圖避免教育召集無故逾應召期限二日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藍凍結潛艦預算!邱議瑩開嗆「站高雄還是站黨意」 柯志恩回應了
潛艦預算遭凍!柯志恩安排台船工會溝通 張博洋酸演戲:直找傅崐萁溝通
台南診所清潔婦「貨梯斷頭」身首異處慘死 女兒韓國旅遊中接媽死訊崩潰
台南眼科診所「斷頭貨梯」勒令停用 勤勞婦能退休卻閒不下兼2份工枉死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