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36歲林姓男子日前稱在泰國芭達雅疑似遭設局,不僅遭下藥,更差點被活摘器官,懷疑警方、醫院甚至女友都有涉案。不過涉外人士表示,林男說辭與結果有相當落差,並質疑其尋求協助之動機。該人士更透露,許多人前往泰緬從事詐騙,待不下去後又以受害者身份請求協助,而去年救回55人,至今只有12人還錢,欠款金額粗估約65萬元,追討欠款時卻發現對方留假資料,讓外交部追討無門,最終由國庫買單!
涉外人士直言,許多國人利用免簽到泰國、緬甸的詐騙園區,在那待不下去後又以受害者身份請求協助,使館通常都要花上很多時間與資源把人送回台灣,此外使館同仁還必須安排機位、簽借條,去年「泰緬專案」救回55人,至今只有12人還錢,欠款金額粗估約65萬元(使館僅提供回台單程機票,且使館同仁差旅、交通費未納入計算),追討欠款時卻發現,他們留下的資料很多是假的,還有人留戶政事務所的地址。而這筆債務記在外交部經費之中,主計單位要求追討,實際上也討不回來,債權也要三年以後才能注銷,等於由國庫支付、全民買單,更沒法強制執行。
該人士感嘆,希望濫用資源情形能減少,但實際上又不得不處理,急難救助制度不該成為從事非法行為者回台灣的機制,而該案在當地也引起很大反應,遭質疑台灣人的行徑是否影響泰國形象。此外泰方也無法接受相關指控,因這會讓外界誤以為警方與犯罪集團勾結。該人士也直言,外交部有發現重複濫用情形,但因個資問題,且外交部也沒有權限查詢這些人的資料,而很多人護照不見、沒有身分證明,又必須在極短時間內送人回國,因此使館必須假設借據上的資料是真的。
涉外人士也指出,近四年來我國在泰國、緬甸、越南三國4個代表處,已接獲3600人次以上的個案求助,其中2300人已經外交部協助回國,且部分案例顯示當事人或其家屬知道他出去是要做詐騙。該人士強調,國人在海外的非法行為要自己負責,不該是政府或全民買單,而雖不是針對台灣,但這類非法行徑也間接影響泰國縮短我國免簽至30日,且泰方發現許多國人利用免簽短期內不斷進出,將來他們可能針對這類行為拒絕入境。
涉外人士另指,不還錢的情形不少,但真正的受害者,或涉世未深者仍比較願意還錢、承擔責任。他也質疑目前已存在某種模式,通報人通常自稱「被騙去當地」,後偷渡到某國而被拘留,且很多人在當地已經被關押一段時間,也因此才能與使館聯繫、才能把人送來。
林姓男子求助經過、知情人士透露內情等,請看《台男泰國險活摘器官1/知情人士曝內幕:在超商鬧事送醫「有藥物反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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