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平日以音樂教學、線上直播彈唱為業的鄭姓女子介入他人婚姻, 倪姓正宮趁鄭女直播時,持續一年以不明帳號留言「主播搶人家老公」等語,另致電嗆聲「讓你名聲臭掉、婚禮樂團無法經營」,鄭女因收入銳減,對倪女提告求償200餘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鄭女與人夫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駁回鄭女之訴。
鄭女主張,自己獨資創立音樂工作室,於國內小有名氣且收入頗豐,2024年1月間,倪女致電恫嚇「我有證據可以告你,知道你住哪裡」、「我調查過你結婚而且有女兒,你破壞別人感情,你我都請徵信社查了」等語。同年1月27日起持續一年,在每次直播過程中,均有不明帳號在直播間公然留言說:「主播是單親媽媽?孤兒?可憐!難怪要搶人家老公…」。
鄭女指出,父親曾接獲多通匿名女子來電,對方恐嚇將打電話給她女兒就讀的學校,並聯絡所有親友、公婆,讓所有人知道她的真面目,並讓她名聲臭掉、婚禮樂團無法經營、身敗名裂,鄭女認為對方行為令她罹患廣泛性焦慮症,工作收入呈現斷崖式下滑,因此提告求償工作損失60萬元、醫療費15000元、精神慰撫金150萬元,共計211萬餘元。
倪女則主張,因鄭女介入導致婚姻關係破裂,之前曾對鄭女及丈夫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丈夫也坦承與鄭女確有姦情,自己的行為與鄭女無法進行直播工作沒有因果關係,且對方所請求之醫療費用、工作上損失部分,也未提出具體收據證明實際數額。
新竹地院審理時,查出雙方於先前的刑事訴訟偵查中,被告曾提出丈夫與鄭女兩人於公共場合街道上,互有摟抱、親吻髮梢、緊靠耳邊講話、十指緊扣、牽手相視而笑等行為,兩人也不否認影片真實性,足認兩人間確有不正當男女往來關係。
法官審酌被告言論內容係基於自衛、自辯或保護其合法利益所致生的情形,實難謂係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自不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駁回鄭女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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