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時事

遭滾水浸頭指甲刷臉爆血 女拒扶養家暴母

發佈時間2026.05.29 15:1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5.29 17:00 臺北時間

彰化一名女子童年時期長期遭母親家暴,動輒拿衣架藤條抽打,甚至把頭浸入滾燙熱水、剃光頭羞辱等,平時疏於照顧,女子與妹妹常只能吃白飯配開水充飢,兩度逃家被抓甚至遭毆打囚禁。如今母親年邁失能住進護理之家,依法可申請子女扶養,但女子認為母親從未妥善照料她,從未把她當作真正的女兒看待,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坎坷身世讓法官也不忍,彰化地院裁准免除。

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AMP不支援此功能,請 點擊連結觀看完整內容
女子童年遭母親長期家暴凌虐,聲請免除母親的扶養義務,彰化法院法官判准。(圖/翻攝畫面)

彰化一名女子童年時期長期遭母親家暴,動輒拿衣架藤條抽打,甚至把頭浸入滾燙熱水、剃光頭羞辱等,平時疏於照顧,女子與妹妹常只能吃白飯配開水充飢,兩度逃家被抓甚至遭毆打囚禁。如今母親年邁失能住進護理之家,依法可申請子女扶養,但女子認為母親從未妥善照料她,從未把她當作真正的女兒看待,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坎坷身世讓法官也不忍,彰化地院裁准免除。

根據裁定內容,彰化女子主張,母親因重度身心障礙、低收入戶身分住在護理之家,每月接受政府補助,確有受扶養必要。但她4歲時,母親因外遇,父母分居,由外公外婆、爺爺輪流照顧撫養,國小5年級後才與母親同住,但母親不但未穩定妥善照顧,反而經常施暴,讓她童年留下難以抹滅的陰影。

女子控訴,母親只要心情不好就拿衣架、藤條打她,打到全身紅腫瘀青,還曾經抓住她的頭,用指甲嵌入臉部用力往下刷,造成臉部皮開肉綻。也曾抓她頭髮撞水泥牆,撞得頭破血流,甚至壓她的頭泡進滾燙水,再把頭髮全數剃光,害她在學校被嘲笑、霸凌。

更離譜的是,女子指稱母親要求她與妹妹假裝智能障礙,以申請補助款,但補助卻由母親領走,且母親常外出不在家,晚上多會在外遇對象家中過夜,她跟妹妹只能煮白飯配白開水,甚至喝水充飢。母親更常恫嚇她,只要敢對外透露,將會遭受更嚴重的毆打,讓姊妹倆恐懼不敢對外求援。

女子表示,國中時她因害怕挨打多次逃家,被母親找到後又施暴,甚至將她過肩摔、反鎖房間軟禁,後來有2次逃家被發現,母親竟持菜刀追砍,讓她更加恐懼。離譜的是,國中畢業後,母親竟再三要求她穿三點式內衣去當檳榔西施,把賺來的錢全數交給她。高中時,母親還追到她打工的加油站索討金錢,甚至在她出車禍時,為了向肇事者索取高額賠償金,要求醫師動腦部手術,遭醫師拒絕。

法院審理時,女子妹妹出庭作證,證實母親確實長期對姊姊施暴。妹妹表示,小時候只要自己沒被照顧好,姊姊就會被打,母親曾連續掌摑、抓頭撞地板,還用竹子、藤條抽打兩人。她也曾親眼看到母親把熱水往姊姊頭上澆、持菜刀追出家門,姊姊因受不了毆打,不顧危險從2樓逃離。

母親代表則辯稱,當年經濟能力有限,要求孩子學煮飯、工作或申請補助,都是為了維持家計,即使管教方式過當,也不應完全抹煞養育之功,不過法院未採納。

彰化地院認為,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本應負保護教養責任,母親卻在女子幼年時多次施以家庭暴力,已構成身體與精神上的重大不法侵害。女子幼時在家暴環境中成長,身心俱受恐懼及威脅,若仍強令女子扶養母親,未免強人所難,也違反事理衡平。

法院最後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裁定女子對母親的扶養義務應予免除,聲請程序費用由母親負擔。全案仍可抗告。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7歲男童誤催油門遭輾斃慘亡 芳苑鄉長哽咽:他是最會撒嬌的小粉絲
受天宮徵公務車司機月薪30K!工作內容曝光遭網狂酸:是徵義工不是員工
不到5秒人就沒了...目睹7歲孫遭垃圾車輾斃 彰化嬤自責雙膝跪地痛哭
7歲男童跨坐阿嬤機車誤催油門暴衝 倒地慘遭垃圾車輾頭亡 驚悚畫面曝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