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育道/台北報導
近期毒駕事件頻傳,引發社會關注。交通部長陳世凱今(2)日透露,交通部已完成毒駕修法規劃,除將汽車毒駕最高罰鍰從3萬元提高至12萬元、機車從1萬元提高至9萬元外,未來只要確認施用毒品,即使沒有開車上路,也可能面臨吊銷駕照處分。此外,明知駕駛吸毒仍搭車的成年乘客,最高也將開罰1萬5000元,相關修法草案預計一個月內送行政院審查。
陳世凱上午出席公路局活動受訪時表示,交通部已針對酒駕、毒駕完成檢討,其中毒駕部分將大幅提高處罰強度。未來若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車輛,成年乘客最高可處1萬5000元罰鍰;毒駕汽車駕駛人罰鍰則由現行最高3萬元提高至12萬元,機車由最高1萬元提高至9萬元,並採累犯加重、無上限累加方式處理。
陳世凱進一步指出,未來不只毒駕要重罰,吸毒者本身的駕照資格也將受到更嚴格管理。交通部規劃,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便沒有駕車行為,也將直接吊銷駕駛執照;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將吊扣駕照,希望從源頭降低毒駕風險。
根據交通部規劃,此次修法共有四大重點。第一,加重毒駕處罰,將現行吊扣駕照1至2年,改為吊銷駕照且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第二,擴大駕照管理機制,施用一、二級毒品者直接吊銷駕照,施用三、四級毒品者吊扣駕照。
第三,新增乘客連帶責任。未來年滿18歲同車乘客若明知駕駛吸毒仍搭乘,將納入裁罰對象,最高可罰1萬5000元。第四,加嚴重新考照規定,遭吊銷或吊扣駕照者,須完成戒癮治療或相關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才可重新申請考照。
交通部表示,在修法完成前,短期內也將先透過修正相關規則,對符合重新考照條件者改採核發「短期駕照」方式管理,並持續追蹤其用藥及駕駛狀況。
交通部強調,毒駕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無辜民眾傷亡,未來將透過修法與跨部會合作雙軌並進,從源頭管理、加重處罰及強化戒癮機制三方面著手,全面降低毒駕風險,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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