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毒駕問題近日成為社會焦點,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說,他主張危險毒駕應該羈押!不是為了「洩憤」或「民粹」,而是為了保護更多路上無辜的人。
黃暐瀚今(10)天撰文寫下《毒駕,該不該羈押?》,他直言,昨天廣播談這題,談到義憤填膺。結果有網友私訊,建議他不該給法官壓力,主張不押是法官的裁定與自由。
為此,他決定今天廣播續談,大談,深入談。黃暐瀚說明,根據「刑事訴訟法 101-1 條」與「刑法185條之三」規定,酒駕毒駕犯(不能安全駕駛罪)法官可以裁定羈押(預防該嫌犯繼續造成他人傷害)。
黃暐瀚進一步表示,這次彰化的兩案(一案瓦斯車自撞、一案追捕毒品通緝犯),都是危險毒駕,尤其第二案嫌犯還是「毒品通緝犯」,警察上前圍捕,嫌犯拒捕並開車衝撞,造成員警受傷,派出所所長雙腿遭輾斷,這種狀況,法官還判定嫌犯「沒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實在不敢置信。
黃暐瀚說,法官的判定,小老百姓置喙無用,但身為國民,他有權提出個人主張。他說,「我黃暐瀚主張,危險毒駕,應該羈押!不是為了『洩憤』或『民粹』,而是為了保護更多路上無辜的人」。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
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 陳柏惟揭露赴中真實故事:那一天全家擔心我回不來
. 「民眾黨之母」蔡壁如踩這條線遭送中評會 他嘆:這個黨鬥到走火入魔
. 勞動部擴大補助!減班勞工可領最高16300元 申請條件曝光
. 多米多羅慘了?!她當年批評黃山料遭「進攻」:直到現在都還瑟瑟發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