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藍白兩黨今(12)日通過選罷法「高虹安條款」修法,立院民進黨團書記長范雲表示,此舉可能會使檢察官在決定是否「易刑處分」,恐因後果而招致「有政治力量操控」的質疑,藍白更多了理由說司法不可信。她也指出,若受刑人回去服刑,會因「正在服刑期間」還是無法參選,民眾黨跟國民黨的修法,恐造成選務大亂。她強調,不該為特定人修特定條文,而開量身打造的特權後門。
范雲表示,為了護航高虹安,藍白修改選罷法放寬「易服社會勞動者」的參選資格,「但藍白說,這不是為了高虹安,你相信嗎?」她指出,昨日才在協商時說,如果民眾黨願意在條文寫明,9月4日公布施行(年底選舉登記最後一天),社會就相信這次修法不是為了高虹安,但民眾黨仍硬要強推,口口聲聲說有法理基礎,但司馬昭之心人盡皆知。
范雲也指出修法會造成的問題,包括檢察官執行勤務容易陷入「擔心被疑有政治力量操控」的困境,當檢察官決定個案可否「易刑處分」時,將影響一個人的參選資格,陷基層檢察官於不義。而即使被准易服社會勞動,若個案未依規定完成,檢察官依法有權撤銷。若有人被准易服社會勞動,登記參選成功後開始跑選舉,但若受刑人履行的表現太差、態度惡劣,被檢察官撤銷其資格,「是不是又會有人抹黑,說干預選舉?民眾黨、國民黨又多了一個理由,說司法不可信?」
范雲也指出,不服社會勞動的參選人須回去服刑,導致選務大亂,若受刑人回去服刑,會因「正在服刑期間」還是無法參選。民眾黨跟國民黨的修法,恐造成選務大亂,不僅為個案解套,還把壓力推給基層。
范雲強調,參選資格是否修改都可以好好討論。但距離選舉只剩不到半年,高虹安目前的判決又符合聲請易服社會勞動的資格,民眾黨急著修法的動機,啟人疑竇。「如果要修,就應該基於公平性、一致性的通盤檢視。而不是為了一個特定人,修一個特定條文,開一個量身打造的特權後門!」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 藍白硬闖「高虹安條款」 莊競程轟因人設事:立法權成個人規避責任工具
. 怒!藍白強推「高虹安條款」三讀通過 綠委氣摔手板罵:沒有擔當臭俗辣
. 蔣萬安喊廢監院!綠酸「大咖出國就蠢蠢欲動」:讓人覺得是準總統候選人
. 藍白想刪羈押條件!律師示警「1下場」轟:為救貪污阿北搞爛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