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身兼「第三勢力333政黨團結聯盟」的台灣「共和黨」黨主席周克琦,被控涉嫌接受中國莆田市台辦資助,發動群眾連3天在「世界民主運動大會」外進行抗議活動,並替黨內推出的台北市長參選人造勢,被依反滲透法等罪判刑2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3日宣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另同樣被判刑的還有莆田同鄉會常務理事潘進東及「中華赤色聯盟」主席朱俊源,一審各被判1年6月、1年有期徒刑,2人提起上訴也都被駁回。
根據判決,2022年縣市長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期間,周克琦的台灣共和黨推出候選人參選台北市市長及市議員。同年10月20日,朱俊源引薦潘進東與周克琦聯繫,2人討論由潘男支付經費4萬5000元,周男即依潘、朱2人指示,於同年月25日起至27日止,連續3天動員群眾前往「世界民主運動大會」活動地點抗議,並為黨內推出的參選人造勢。
過程中,由周不斷向潘、朱2人回報活動進度,待潘男委請友人收取中國籍民眾「江海寄余生」所支付的5萬人民幣後,再由友人提領共22萬元現金交給潘男。
檢調2022年11月24日發動搜索,傳喚周克琦等3人到案說明,訊後周克琦被以10萬元交保候傳,之後降保5萬元;潘男則被以10萬元交保;朱男被以5萬元交保候傳,因籌不出保金,降保至1萬元。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反滲透法將周克琦、潘進東、朱俊源3人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周克琦2年有期徒刑,潘、朱2人各1年半、1年有期徒刑。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審酌中共對台主權及國家安全之危害,周男等3人犯行對民主政治及選舉制度的負面影響及其他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及其等否認犯行的犯後態度、前科紀錄等,所量處之刑,其認事用法均無違誤,量刑及沒收亦稱允洽。
考量中共近年以認知資訊戰、法律戰、經濟脅迫等方式,透過台灣在地協力者收受資助,進行助選或辦理造勢活動,破壞選舉公平競爭,使特定候選人成為境外勢力代言人,影響台灣人民所享有的民主、自由、法治之核心價值。
且朱男之犯行破壞選舉公平性及民主正當性,影響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危害台灣主權行使及憲政秩序,犯罪情節非輕。且周男等人始終否認犯行,依其犯罪情狀,並無特殊原因與環境,客觀上尚不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又無宣告法定最低刑度仍嫌過重之情,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 中配校園外直播引爭議獲不起訴!反告許淑華 檢1理由不起訴處分
. 自稱「南萬華教父」義子砍斷天道盟「黑狗」腳筋 2嫌一審判決出爐
. 遏止毒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新增唾液採驗 強化毒品防制效能
. 「喪屍煙彈」升級第一級毒品 製造、運輸、販售最重可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