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台南黃姓男子2年前到超商購物,跟店員爆發糾紛,黃男氣不過,衝撞、辱罵店員;甚至掏槍恐嚇店員,逼對方嚇到舉手道歉,還揚言要錢,雖最後未得手離去,但行為已觸法;黃男事後落網,他否認犯行,未能達成和解,被法院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20天;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另攜帶兇器強盜未遂罪,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3年,沒收扣案的空氣槍及6顆鋼珠彈丸,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2024年6月14日晚上10時21分許,到台南連鎖超商買餅乾,因誤會店家不願拆賣單包,失控辱罵「X你X、你新來的膩、X機X」等髒話,被另名店員推出店外。
事後,黃男為了洩憤,騎車衝撞超商門口,又拿一把黑色空氣槍直指店員飆罵,直到店員見狀嚇得立刻蹲低後退,並高舉雙手向他鞠躬道歉,還恫嚇要求。「拿1萬元、5千出來」當下未得手錢就離開。
事後,店家報警提告,黃男落網後,矢口否認強盜、恐嚇等犯行,辯稱自己患有精神疾病,案發前吃了鎮靜安眠藥,對自己做過的事情「完全沒有印象」。
黃男甚至還說,該槍放在機車置物箱內,裡面沒有氣瓶,沒有殺傷力,才會把槍帶進店內,那是一支假槍,不知道有人會嚇到。
綜合相關證據,黃男並無精神障礙影響,行為能力未達顯著減低程度;槍枝雖嚴重漏氣,無法發射彈丸,不具殺傷力,但具相當重量,且質地堅硬,難以碎裂,完整合一無法拆解,雖不構成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定之「槍砲」,應屬「兇器」無誤,因此未採信辯詞。
法官認為,黃男只因購物糾紛犯案,又未能達成和解;審理後,法院將黃男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20天;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另攜帶兇器強盜未遂罪,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3年,沒收扣案的空氣槍及6顆鋼珠彈丸,可上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 國道驚險瞬間!貨車突扭頭「時速80秒歸零」貼臉特斯拉…這一幕超曖昧
. 嘉義惡火「父女受困」釀1死1失蹤悲劇!起火戶是太保市農會前祕書家
. 高雄驚傳死亡案!男子離奇陳屍工地臨時廁所旁…身旁遺留詭異針筒
. 出遊變調…22歲男落水墜183公尺瀑布身亡!遊客意外捕捉垂死掙扎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