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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沒優先!高雄女竟拳擊重擊醫護胸口

發佈時間2026.06.29 13:3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6.29 15:30 臺北時間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27日下午發生一起醫療暴力事件!現年26歲的江姓女子陪同男友前往急診室就醫,期間江女突要求林姓護理師協助處理手臂傷口,由於江女並未掛號,護理師依規定引導她先至檢傷區依程序掛號,不料江女竟當場失控,出拳重擊護理師胸口,警方獲報趕抵後,當場將江女上銬,訊後依涉犯醫療法、傷害等罪嫌送辦。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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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女(橘衣)攻擊護理師被警方逮捕送辦。(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27日下午發生一起醫療暴力事件!現年26歲的江姓女子陪同男友前往急診室就醫,期間江女突要求林姓護理師協助處理手臂傷口,由於江女並未掛號,護理師依規定引導她先至檢傷區依程序掛號,不料江女竟當場失控,出拳重擊護理師胸口,警方獲報趕抵後,當場將江女上銬,訊後依涉犯醫療法、傷害等罪嫌送辦。

新興分局表示,27日下午3點半接獲通報,指出有醫護人員遭到攻擊,派員趕抵後,初步了解為26歲的江姓女子陪同男友到急診室,當男友被帶往治療區時,江女突然向3林姓護理師(38歲)提出換藥需求,林姓護理師經檢視發現江女男友並無明顯傷勢,且並未辦理掛號手續,林女於是告知將女必須到檢傷站等候。

沒想到,江女認為護理師刻意刁難,情緒瞬間失控揮拳朝林女胸口重擊,林女見狀立即報警,警方趕抵現場後迅速控制現場,將動手的江女依涉嫌違反醫療法及傷害等罪嫌逮捕。

新興分局嚴正強調「醫療暴力零容忍」,江女行為已涉嫌觸犯《醫療法》第106條,對執行醫療業務之醫事人員施強暴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重申,將強力執法全力捍衛醫護人員人身安全,絕不寬貸。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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