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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發裸照給人夫主管 她自證非小三判無罪

發佈時間2026.06.30 10:3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6.30 12:00 臺北時間

台中市1名李姓女子,先前遭控介入他人婚姻,她為了自證清白,欲將人夫阿豪(化名)自拍的裸照傳給對方前妻,沒想到竟誤傳給阿豪公司主管,阿豪獲悉後氣憤提告,李女堅稱,阿豪給了錯誤號碼,他才會傳錯人,台中地院認為,李女為了維護自身名譽,而且並非蓄意散布,因此判她無罪。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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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將人夫裸照誤傳給對方公司主管獲判無罪。(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台中市1名李姓女子,先前遭控介入他人婚姻,她為了自證清白,欲將人夫阿豪(化名)自拍的裸照傳給對方前妻,沒想到竟誤傳給阿豪公司主管,阿豪獲悉後氣憤提告,李女堅稱,阿豪給了錯誤號碼,他才會傳錯人,台中地院認為,李女為了維護自身名譽,而且並非蓄意散布,因此判她無罪。

檢警調查,李女與阿豪疑似發生合夥糾紛,前妻還懷疑她是阿豪的外遇對象,2024年6月間,李女為了向阿豪前妻證明自己並非小三,遂將阿豪傳送給她的3張性愛照及裸照,全部轉傳給阿豪前妻觀看,沒想到阿豪曾在公司主管手機號碼後方標註前妻姓名,還直接設為LINE對話框公告,導致李女將3張私密照錯發給阿豪主管。

阿豪得知主管收到私密照後,頓時氣憤不已,決定對李女提出告訴;檢方認為,李女未經他人同意,將私密影像送給第三人,遂依無故重製、以他法供人觀覽性影像罪嫌將她起訴。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後發現,阿豪確實在主管電話號碼後方標註前妻姓名,認定李女確有誤認號碼之可能;李女傳送裸照之動機,純粹是為了向特定對象證明清白,藉以維護自身名譽,並非散布至網路平台,提供不特定人觀賞,而且誤傳一事源自於男方行為所致,考量李女手段及目的具備法律上的正當理由,亦不符合「無故」要件,因此判決李女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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