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遠雄人壽一通訊處前總經理陳麗妙,被控以銷售保單名義,向客戶招攬投資方案,保證獲利,年息5%至14%,20年來吸金4945萬餘元。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涉犯銀行法、刑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起訴。事件爆發時,陳女已退休離職。
根據起訴,陳女被控自2005年起,利用推銷保單名義,向客戶招攬「優質信託憑證」、「債券信託憑證」、「FFBC基金」等投資方案,宣稱皆為遠雄集團商品。強調保證獲利,年息5%至14%,到期可贖回本金。並在文件上偽造遠雄人壽商標,誆稱由美商銀行監管。
但其實陳女以客戶的投資款支付利息,因週轉出狀況,付不出利息,因此自公司離職,投資人才發現受騙,共18人受害。總計自2005年10月起至2025年5月間止,共吸金4945萬餘元。檢調3月間發動搜索傳喚,陳女聲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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