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黎冠志/台北報導
中國將在7月1日起生效《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其誇張內容引發全球撻伐,更被定義成全球首部「跨國鎮壓」惡法,我國安官員示警,從該惡法的內容來判斷,包括台灣與各國就有8類人士,涵蓋海外少數民族、民運人士、外國政要、媒體學者、台灣官員、跨國企業、網紅及宗教團體。是中國鎖定要進行「跨境鎮壓」的高風險對象。中共企圖藉法律授權,將跨境監控、制裁及家屬連坐等打壓手段合法化。該惡法不僅威脅台灣與海外華人安全,更對全球言論自由與非紅供應鏈構成挑戰,引發國際社會嚴厲譴責。
國安官員諷刺提到,一部法律的形成必須由人民代表也就是立法者制定,且必須合乎憲政上的基本原則,像是不能侵犯國民的個人自由、確保公民權利的精神等等,「但這些當然都不可能發生在中國!」若先提結論的話,此法將是全球首部將「跨國鎮壓」法制化的惡法,更何況該部所謂「法律」至少違反了12項中國本身已經批准或原本就已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國際人權公約及規範!
所謂中共制定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共分7個章節65項條文,早在去年9月8日草案階段,「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就對中國提出嚴厲批評。該組織強調,中國政府企圖藉由該法全面動員政府與民間力量,強制將民眾的意識形態與政治忠誠與中共綁在一起,根本是不惜犧牲基本人權的極端控制手段。
官員表示,該惡法提到一項專有名詞,是中國制定這一部「法律」,目的是築牢中國民族共同體意識,並將其視為重要里程碑。然而該惡法會威脅到的人「包括中國人自己,港澳台跟海外華人,甚至包含台灣人在內。」
國安官員分析該法針對的台灣與各國主要共分為8類人士,首先是海外維吾爾、藏人、蒙古族,也就是被中國認為「搞國家跟民族分裂的人」。其手法是透過紅色通緝、第三國遣返、家人連坐等方式。第二類是海外華人,像是流亡海外的中國民運人士王丹等,對中國政權、民主狀況、人權有不同講法的都是高風險族群。處置手法包括警察站監控、勸返、家屬連坐等。
第三是外國議員跟政治人物,會祭出制裁、不發給簽證、網路抹黑施壓,「其實這些行為現在都存在,但現在更完整地賦予他所謂的『法律』授權意義,他將這件事完全當成是實施國家行為正當性的來源。」第四類是「記者、學者、智庫研究員」,只要書寫有關中國威權擴張、極端軍事挑釁行為,「寫中國沒有平等對待台灣人,這些都算!」現行處置行為包括拒簽、入境盤查、施壓其所發表文章等。
另外,第五類是台灣官員跟民眾,「相關咎責跟入境居留或是指控你觸犯分裂國家罪」,前述國內政治人物,包括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沈伯洋或列入台獨懲戒名單裡的人士等,都是中國鎖定的對象。第六類是跨國企業跟供應鏈廠商,官員強調,此惡法條文中將可能會跟國際企業或與民主國家合作提倡「非紅供應鏈」,參與中國出口管制的廠商,「那就可能是要被拘束或施壓、制裁的對象」,官員舉例,很多國家都有針對強迫勞動做調查,若這些調查是針對中國廠商、企業、產品等,「那你其實就是要被制裁、科罪的對象!」
第七類是網路平台跟網路創作者,「所有的網路平台,他可以根據這個惡法要求下架有違背國家利益,違背民族團結精神的影片或創作」,甚至還會進行封鎖帳號、網軍洗版等。最後是針對宗教團體甚至是族教團體的海外信眾跟幹部,這是中國長期以來都在做的行為,「像是台灣的一貫道等等,都是跨境鎮壓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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