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中心/楊惟甯報導
Google母公司Alphabet因「Android反壟斷案」與歐盟纏訟多年,歐盟最高法院2日正式駁回Alphabet的上訴,維持41.25億歐元(約新台幣1500億元)反壟斷罰款,全案定讞,創下歐盟競爭執法史上最高紀錄之一。
回顧案件得追溯至2018年,當時歐盟執委會調查認定,Google利用Android在全球智慧型手機市場的主導地位,要求手機製造商若想取得Google Play商店授權,就必須預先安裝Google搜尋引擎及Chrome瀏覽器等自家應用程式。此外,Google也透過合約限制合作廠商採用其他Android分支系統(Android forks),藉此削弱競爭對手發展空間,鞏固其在行動搜尋市場的優勢,因此遭裁定違反歐盟反壟斷規範,開罰43.4億歐元。
Google隨後展開漫長法律攻防。2022年,歐盟普通法院大致支持歐盟執委會的認定,但考量部分裁罰理由,將罰款微幅下修至41.25億歐元。Google與母公司Alphabet不服,再向歐盟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主張Android屬於開放平台,消費者仍可自由下載其他搜尋引擎或瀏覽器,歐盟的裁罰無異於懲罰創新。
然而,歐盟最高法院最終認定,普通法院對Android協議所造成的反競爭影響判斷並無法律錯誤,Google利用Android生態系的市場主導地位,透過預裝條件及相關限制措施排擠競爭對手,已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因此駁回上訴,維持41.25億歐元罰款,全案定讞。
針對判決結果,Google發言人表示遺憾,認為法院未能充分考量公司多年來為維持Android系統「開放、互通且免費」所投入的大量資源與努力,並強調Android生態系為全球手機產業帶來更多選擇與創新。Google也指出,公司早在2018年歐盟裁罰後,便已修改與手機製造商簽訂的相關授權協議,以符合歐盟競爭法規要求,未來仍將持續調整產品與商業模式,維持Android平台的開放性。
事實上,這並非Google首次遭歐盟重罰。近年來,歐盟持續針對大型科技平台祭出反壟斷調查,包括Google Shopping比價服務、Android系統,以及AdSense廣告業務等案件,都曾遭裁罰。累計至今,Google已遭歐盟開罰近110億歐元,也讓Google成為歐盟競爭法史上遭裁罰金額最高的企業之一。
除了既有的反壟斷案件外,歐盟近年更透過《數位市場法》(DMA)建立更嚴格的監管制度,直接規範大型數位平台的市場行為。目前Google仍面臨多項DMA調查,包括搜尋結果是否偏袒自家服務、應用程式商店競爭等爭議,未來不排除還將面臨更多監管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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