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軍中寢室一場關於「女生穿搭」的辯論,意外演變成互飆粗口的法庭攻防戰!陸軍正服軍事訓練役的薛男,因不滿同梯魏姓男子反駁他的觀點,竟當眾暴怒,狂用「白癡、低能兒」等字眼問候對方,後續被的對方提告並由檢方起訴,原以為這下賠定了,沒想到一、二審法官拿出大法官最新的「護身符」,引用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的合憲限縮精神,認定這只是偶發的口角,甚至在判決書中罕見大酸,這種粗鄙言詞只顯露了罵人者自己的「品格高低」,真正丟臉的是自己,因此判決薛男無罪定讞。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當時有阿兵哥聊到「女生穿著暴露是想展現身材」,薛男聽了很不對盤,立刻回嗆「這想法跟強暴犯沒兩樣」;這時一旁的魏男忍不住插話,認為每個人切入角度不同,不能亂扣帽子,兩人當場在寢室內吵得不可開交。
薛男一氣之下理智線斷裂,當著眾人的面指著魏男大罵「白癡、智障、低能兒」,還譏諷對方平時聊天只會畫大餅,雖然薛男事後在庭上辯稱當時只是「開玩笑、語氣很輕鬆」,但同袍們出庭當證人時直接打臉,證實薛男當時確實罵得非常難聽,檢方隨後也依法提起公訴,不過,案子到了台南地院與台南高分院,法官的見解卻出現大逆轉。
法官審理時指出,根據憲法法庭最新的釋憲精神,公然侮辱罪的紅線已經往後退,必須視言論脈絡是否超越一般人能忍受的極限,法官認為,這兩人在軍中本來就不對盤,這次衝突是因為對議題看法不同而引起的「偶發性互槓」,薛男雖然口出惡言,但並沒有長期、反覆的惡意貶損。
最引人注目的是,二審法官在判決書中直言,案發地點在封閉的軍中寢室,旁邊圍觀的同袍都心知肚明兩人的恩怨,薛男脫口而出的那些髒話,與其說是羞辱人,不如說是「自揭底牌」,直接向大家展示了自己低劣的品格。法官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名譽掃地的反而是罵人的薛男,對被害人的實質名譽根本沒有擴散性傷害,情節屬於輕微冒犯,最終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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