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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連殺妻、岳母、繼子!二審仍判死理由曝

發佈時間2026.07.09 16:5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7.09 19:00 臺北時間

新北市三重男子張泓毅平時無業,不滿岳母催債,又懷疑妻子外遇,2024年5月間,悶殺妻子後再將睡在隔壁房的岳母、繼子殺害。伴屍6天才帶著愛犬「糯米」逃亡。二審高等法院8日宣判,上訴駁回,原審維持死刑判決。理由認定張男為預謀犯案,手段殘忍至極,犯罪情節為最嚴重之情形無疑,原審未採納精神鑑定報告之理由也已詳述,難認其採證認事有何違法。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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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二審仍被判處死刑,高等法院認為他預謀犯案,手段極度兇殘。(圖/資料畫面)

新北市三重男子張泓毅平時無業,不滿岳母催債,又懷疑妻子外遇,2024年5月間,悶殺妻子後再將睡在隔壁房的岳母、繼子殺害。伴屍6天才帶著愛犬「糯米」逃亡。二審高等法院8日宣判,上訴駁回,原審維持死刑判決。理由認定張男為預謀犯案,手段殘忍至極,犯罪情節為最嚴重之情形無疑,原審未採納精神鑑定報告之理由也已詳述,難認其採證認事有何違法。

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國民法官法庭已詳述科刑依據及理由,與罪刑相當原則、比例原則無違,亦無顯失公平之情。原判決就張男所犯殺人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部分之量刑及定執行刑均予維持。

再依卷證資料,張男先後殺害岳母、妻子、繼子,係出於事先謀劃,並蓄意連續殺害。案發時,死者皆在熟睡之際,均無自我保護能力,且被告手段殘忍至極,均屬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所指,犯罪情節確屬最嚴重之情形無礙。

至於原審未採納台大醫院量刑鑑定報告中,有關張男有矯治可能性之結論,已詳述其理由,難認其採證認事有何違法、不當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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