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案10周年,今(12)日我國外交部重申,中華民國台灣關於南海諸島的主權主張與相關政策沒有改變。針對南海議題秉持「四點原則」,強調會持續透過捍衛漁權、參與多邊協商、科學合作、人道救援及鼓勵海洋法研究人才等五項具體做法,積極與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穩定,維護南海地區和平、人道、生態、永續及繁榮的價值。
外交部指出,中華民國台灣針對南海議題秉持「四點原則」:1. 南海爭端應依據國際法及海洋法,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和平方式解決;2. 台灣應納入多邊爭端解決機制;3. 相關國家有義務維護南海航行及飛越自由;4. 中華民國主張應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方式處理南海爭端,並願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和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和平與穩定,並共同保護及開發南海資源。
外交部說,根據「四點原則」,中華民國持續透過捍衛漁權、參與多邊協商、科學合作、人道救援及鼓勵海洋法研究人才等五項具體做法,積極與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穩定,維護南海地區和平、人道、生態、永續及繁榮的價值。
外交部指出,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成員及南海區域重要利益關係方,並再次呼籲,「任何涉及我國權益及南海區域行為規範之討論,均不應排除我國參與,方能確保相關討論之正當性」。作為可靠的海洋夥伴,我國對南海諸島主權及權利主張均依循國際法及海洋法,並以太平島為基礎,在南海地區推動海事合作、環境保育、人道救援及科學研究,充分展現我國積極促進區域和平穩定及共同開發之負責任態度。
外交部反對任何一方在南海採取單邊擴張主義、灰色地帶脅迫、軍事化部署及其他破壞和平之行為,並呼籲相關各方恪守國際法及和平解決爭端原則,避免採取任何升高緊張、製造衝突或破壞區域和平穩定之作為。我國將持續與理念相近國家及區域夥伴合作,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航行與飛越自由,以及自由、開放、和平與穩定的國際秩序。
「南海仲裁案」是由菲律賓向位於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提起的國際仲裁案。其目的在挑戰中國在南海的主權主張。仲裁庭於2016年7月12日公布最終裁決,判定菲律賓勝訴。該案確立了南海地物的法律地位,並否定了「九段線」的歷史性權利。
對於仲裁結果,我國政府「不承認此裁決」。因為仲裁過程未邀請台灣參與。而且裁決貶抑了太平島作為島嶼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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