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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這行為」賠荷包還吃官司 出事坐牢

發佈時間2026.07.13 11:4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7.13 14:00 臺北時間

許多駕駛人在開車或騎車左轉時,為了貪圖一時方便、不想在路口慢慢等,習慣在還沒到達路口中心點前就提前轉彎,也就是俗稱的「切西瓜」。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今(13)日特別發出嚴厲警告,這種看似「省幾秒」的自私行為,不僅是一張紅單的問題,一旦發生車禍,代價可能是沉重的民事賠償與牢獄之災!

實習記者張宣恩/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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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駕駛人在開車或騎車左轉時,為了貪圖一時方便、不想在路口慢慢等,習慣在還沒到達路口中心點前就提前轉彎,也就是俗稱的「切西瓜」。(圖/翻攝畫面)

許多駕駛人在開車或騎車左轉時,為了貪圖一時方便、不想在路口慢慢等,習慣在還沒到達路口中心點前就提前轉彎,也就是俗稱的「切西瓜」。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今(13)日特別發出嚴厲警告,這種看似「省幾秒」的行為,不僅是一張紅單的問題,一旦發生車禍,代價可能是沉重的民事賠償與牢獄之災!

根據裁決處最新統計,新北市因汽、機車駕駛人「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而引發交通事故、進而申請鑑定案件的數量驚人,連續三年都維持在高檔:112年150件、113年149件、114年140件。數據顯示,依然有大量用路人抱持著僥倖心理,在路口盲目盲轉,將自己與他人的生命暴露在極高風險中。

一名顏姓駕駛人當時開車行經路口,為了縮短等待紅綠燈的時間,在還沒行駛到路口中心處時,就急忙「切西瓜」跨越雙黃線、占用對向車道搶先左轉。結果不幸與對向迎面而來的直行車輛發生猛烈碰撞,導致對方傷勢過重不幸身亡。顏姓駕駛事後向法官辯稱,當時誤以為對向車距離足夠,認為自己可以順利完成左轉,然而,經過事故鑑定及法院審理後認定,依法「左轉車必須禮讓對向直行車先行」,絕對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顏男的违規行為與這起奪命車禍具有不可辯駁的相當因果關係,最終被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下場淒慘。

到底怎樣左轉才安全、合法?裁決處呼籲所有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安全步驟,切勿貪快:
提早打燈靠內側:在距離路口 30公尺前 就要開啟方向燈,並提前駛入內側或左轉專用車道。
駛至路口中心點:進入路口後「嚴禁切西瓜」,必須乖乖將車輛行駛到路口的中心處。
確認來車再通行:在中心處暫停,仔細確認對向完全沒有來車、或是對向車輛已完成禮讓後,才能安全轉彎。

裁決處最後嚴正提醒,如果在路口「切西瓜」違規左轉,依法最高可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這還只是運氣好的情況,如果因為貪快違規而肇事撞傷、撞死人,除了交通罰單外,還必須面臨天價的民事損害賠償,以及躲不掉的刑事責任。多等幾秒鐘、依法繞過中心點再左轉,不僅是保護自己的荷包與自由,更是守護全台灣用路人生命安全的唯一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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