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安區12日中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57歲的吳姓婦人當時正撐著雨傘,行經師大路125號前的行人穿越道橫過馬路,不料卻遭到一輛由南往北行駛的黑色賓士轎車直接撞擊。婦人當場重摔倒地並導致頭部受到重創,警消人員趕抵現場時,她已失去生命跡象,雖經緊急送往台大醫院進行搶救,但在歷經8小時的全力救治後,仍於當晚8時許因顱內出血傷勢過重不幸宣告不治。
車頭左側直接撞擊行人 蔡姓駕駛疑未減速禮讓
大安警分局初步調查,肇事的黑色賓士轎車駕駛為35歲的蔡姓男子。案發當時為12日中午12時許,蔡男開車沿著師大路行駛,在行經事故路段的斑馬線時,適逢吳姓婦人由東往西步過馬路。蔡男疑似沒有依交通法規停讓正在通過的行人,也未採取完全減速停車的避讓措施,導致賓士車的車頭左側在毫無緩衝的情況下,直接猛烈撞擊吳婦,造成婦人當場倒地不起且流血不止。
救護人員接獲報案迅速馳赴現場,發現倒臥路面的吳婦頭部有大面積外傷,且心肺功能已陷入停止狀態,隨即在現場施予CPR急救並以救護車緊急送醫。
警方完成現場鑑識採證 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
吳女同行友人林男表示,兩人在公館用餐後準備步行前往古亭,途中不慎遭到撞傷,造成身體多處擦挫傷送台大醫院,經檢視傷者有顱內出血狀況、昏迷。警方依規定替蔡男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駕籍正常。另蔡男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反道交條例44條2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緩;若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重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18000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由於這起車禍最終造成行人傷重喪命,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與大安分局已在事故後完成現場採證、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並對蔡姓駕駛進行筆錄與相關檢測。警方將進一步釐清當時的車速、駕駛視線死角以及確切的肇事原因。目前全案在調查告一段落後,警方已正式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嫌,將蔡姓男子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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