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融琦國際、源樂國際2家公司涉嫌將少量義大利進口橄欖油,以低價芥花油混充後,不實標示「原產地:義大利」、「100%PURE橄欖油」,再賣到餐廳、食材批發商等,不法獲利超千萬。台北地檢署14日偵查終結,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刑法詐欺取財等罪,起訴2公司負責人、員工等4人。2家公則依食安法開罰。
被起訴的共計4人,包括融琦國際負責人黃月雪、源樂國際負責人李尚融及2家公司的李姓、傅姓員工,涉犯違反食品安全管理法販賣攙偽或假冒之食品、刑法共同詐欺取財、商品虛偽標記等罪,聲請沒收犯罪所得3760萬餘元。而融琦國際、源樂國際代表人即黃月雪、李尚融執行業務,涉犯食安法等罪,應依法科處罰金刑。
檢調追查,李月雪和李尚融等為母子關係,還有一女兒擔任融琦、源樂2家公司會計工作。傅姓男員工則為2家公司的司機,協助將李女女兒貼上不實標籤的油品,填充後載送到客戶、消費者手上。
4人自2016年起,涉嫌先以源樂公司名義,向知名大統益公司、福壽實業購買大量芥花油,同時以源樂、融琦公司名義,自好市多購買少量西班牙初榨橄欖油。再由李月雪的女兒在塑膠瓶上,黏貼印有「100% PURE Olive Oil」品名、「成分:100% PURE 橄欖油」、「原產地:義大利」字樣之商品標籤,並於營養標示處虛偽記載內容,使產品核算的脂肪酸組成(P/M/S)為1:7.21:1.77,假冒接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台灣食品營養成分資料庫驗出的橄欖油脂肪酸組成(P/M/S)1:7.9:1.73。
待一切偽造準備完畢,由謝姓司機將貼有不實標籤的空瓶先載到新北市深坑的倉庫,再依黃月雪、李尚融2人指示,將買來的芥花油及橄欖油以「每20公升橄欖油混充580公升芥花油」比例,倒入倉庫內的油槽,製作成600公升的芥花、橄欖調和油,最後將調和油填充進空瓶內,假冒義大利進口100%橄欖油,載送到消費者、客戶手上。
至於黃月雪及兒子李尚融,2人使客戶深信偽造到調和油確實是義大利進口橄欖油,刻意自2023年10月28日起,自義大利進口210瓶,總重383.46公斤,玻璃瓶裝的「蒙特樂橄欖油」。同年12月9日起,再自義大利進口240瓶,總重468.24公斤,藉此取得衛福部食藥署的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申請書、進口報單,用以於銷售時,將文件出示給消費者。又刻意以源樂公司名義進口芥花油,再交給融琦公司,以免消費者透過融琦的進貨資料察覺混油。
總計自2024年起至2025年止,融琦、源樂2公司銷售額分別為1645萬9338元、2020萬4549元。傅姓司機則獲得94萬5000元報酬。
檢察官偵辦後認為,黃月雪等人從事食用油品銷售業務多年,深知食用油產品的優劣影響國人健康甚鉅,也理解消費者在選購油品時,會仔細挑選各種油品的種類,找尋合適油品也避免選用錯誤油品導致健康疑慮,卻仍濫用消費者對於商品標示的信任,僅為降低成本,進行混充,將根本沒含有義大利橄欖油的調和油,以「義大利 100%純橄欖油」的名義對外販售。
甚至在台灣爆發多起油品混充案後,仍繼續犯案,無視在惡劣環境混充、填充油品對消費者安全可能產生的危害,犯後態度惡劣,依法對黃月雪等4人起訴,並對黃月雪、李尚融2人建請法院判處5年以上之刑。李月雪的女兒及傅姓司機雖亦參與犯案,但2人僅為公司職員,對於案情、犯罪所得於偵查階段皆據實交代,因此建請法院酌輕量刑。犯罪所得合計共有新台幣3760萬餘元則聲請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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