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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父母忽略1事…害4月大女嬰淪冰冷遺體

發佈時間2026.07.14 12:1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7.14 14:00 臺北時間

屏東戴姓男子跟妻子育有4個月大的女嬰,2年前一同回老家過中秋節,當時到市區旅社投宿;一家三口同睡一張床,卻忽視女嬰必要的隔離措施,生父不慎擠壓女兒,導致睡醒,發現她已窒息成冰冷遺體,此案,爸爸被依過失致死罪判3個月徒刑,妻子則獲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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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住在旅社同睡一張床,爸爸忽視女嬰必要的隔離措施,不慎擠壓女兒窒息。(示意圖/AI生成)

屏東戴姓男子跟妻子育有4個月大的女嬰,2年前一同回老家過中秋節,當時到市區旅社投宿;一家三口同睡一張床,卻忽視女嬰必要的隔離措施,生父不慎擠壓女兒,導致睡醒,發現她已窒息成冰冷遺體,此案,爸爸被依過失致死罪判3個月徒刑,妻子則獲緩起訴處分。

判決指出,戴男跟妻子劉女育有4個月大的女嬰,平時住在台中,2023年10月2日一家三口回屏東縣高樹鄉老家度過中秋節;因老家房間不足,轉往市區的一間旅社投宿。

當時3人同睡一張床,但卻忽視女嬰必要的隔離措施,睡在內側靠牆壁處,卻不慎遭大人擠壓窒息,父母醒來才發現,女兒已身體冰冷且無任何反應;趕緊騎車,抱著她送醫搶救,仍回天乏術。

案發後,生父戴男主動報案並接受調查,符合自首要件,被依犯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罪起訴;妻子劉女則獲緩起訴處分。

法院認為,戴男因照顧疏忽導致至親骨肉死亡,造成無可挽回的憾事,但考量認罪,已承受巨大悲痛與自責,審酌過失情節與家庭經濟狀況後,將他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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