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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勾人妻…從陪病變陪睡!車震戰到摩鐵

發佈時間2026.07.26 10:4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7.26 12:30 臺北時間

苗栗人妻小花(化名)因陪同母親就醫,跟主治醫生大壯(化名)發生婚外情,不只在醫生休息室內,擁抱、親吻;甚至2度在車上發生性行為,至少上汽車旅館2次,事後被經營機車行的丈夫小綠(化名)發現,他憤而提告小王大壯,獲賠3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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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因陪同母親就醫,跟主治醫生發生婚外情,兩人在醫生休息室內,擁抱、親吻。(示意圖/AI生成圖)

苗栗人妻小花(化名)因陪同母親就醫,跟主治醫生大壯(化名)發生婚外情,不只在醫生休息室內,擁抱、親吻;甚至2度在車上發生性行為,至少上汽車旅館2次,事後被經營機車行的丈夫小綠(化名)發現,他憤而提告小王大壯,獲賠3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小綠(化名)跟女子小花(化名)於2004年10月21日結婚,育有子女;因岳母到醫院就診,讓小花認識母親的主治醫生大壯(化名)但兩人因此發生婚外情。

小綠發現後,認為大壯明知小花已婚,竟利用醫病信賴關係誘引妻子,導致他們婚姻崩解,經接受諮商仍無法挽回最終離婚,因此,憤而提告小王求償148萬。

大壯則反控,此案是小花主動聯繫、接近,更反控,女方被小綠長期受家暴、有離婚念頭,且夫妻之間刑事告訴,懷疑是預謀索討高額賠償金,因此聲請駁回告訴。

綜合相關證據,小王大壯跟小花2024年在醫生休息室內,擁抱、親吻;且至少2度在車上發生性行為,至少上汽車旅館2次,且女方在離婚前多次出遊、在社群軟體貼文、互動,行為已逾越一般男女正當社交行為,屬不當交往。

法官審酌,小綠高職畢業、經營機車行,月收入約11萬元;大壯擔任醫生,月收入約23萬元,斟酌雙方身分地位、教育程度、經濟能力,及侵害程度,判精神慰撫金以35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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