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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妹砸20.5萬託買靈骨塔…遭無良堂哥暗槓

發佈時間2026.07.27 07:1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7.27 10:00 臺北時間

基隆李姓男子去年協助堂妹購買靈骨塔位,未料,並未將錢交付給靈骨塔業者,侵占13萬款項,及7.5萬退款;事後堂妹發現,憤而提告,偵審期間,李男都坦承犯行,但沒賠償私吞的20.5萬元,被法院依侵占罪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或追徵未扣案的犯罪所得20萬50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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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去年協助堂妹購買靈骨塔位,未料,並未將錢交付給靈骨塔業者,侵占13萬款項,及7.5萬退款。(示意圖/AI生成)

基隆李姓男子去年協助堂妹購買靈骨塔位,未料,並未將錢交付給靈骨塔業者,侵占13萬款項,及7.5萬退款;事後堂妹發現,憤而提告,偵審期間,李男都坦承犯行,但沒賠償私吞的20.5萬元,被法院依侵占罪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或追徵未扣案的犯罪所得20萬500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2025年1月協助堂妹購買靈骨塔位事宜,收取14萬元款項;但堂哥只將1萬元交給靈骨塔業者,其餘款項,並未轉交;事後又向業者誆稱「亟需用錢,希望先退還款項」,又表示無意繼續購入靈骨塔,占用業者要退還給堂妹的7.5萬元。

李男前後侵占,第一筆13萬元款項,及7.5萬退款,共20萬5000元全數侵占入己,直到業者告知堂妹退款一事,但她卻沒收到任何一筆錢,才驚覺遭堂哥私吞,憤而報警提告。

偵審期間,李男都坦承犯行,並在法庭上自述,國中畢業、本業為工人、家境勉持。

法官認為,李男為一己之私利,侵占堂妹買靈骨塔的費用,考量未賠償損害,審理後,將他依侵占罪判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或追徵未扣案的犯罪所得20萬500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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