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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手足特留分」沒了!這些親屬更關鍵

發佈時間2026.07.28 16:2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7.28 18:30 臺北時間

立法院院會今(28日)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正案將自公布6個月後施行。律師林俊宏提醒,此次修法是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但《民法》的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序為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因此,以無子女的頂客族而言,其父母繼承權仍優於手足,這點常遭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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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三讀通過《民法》兄弟姐妹特留分的修法。(圖/翻攝畫面)

立法院院會今(28日)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正案將自公布6個月後施行。律師張正勳提醒,此次修法是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但《民法》的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序為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因此,以無子女的頂客族而言,其父母繼承權仍優於手足,這點常遭忽略。

張正勳今接受《三立新聞網》採訪時表示,《民法》的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序為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配偶是與當時具有繼承權的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因此,被繼承人未留下遺囑時,只有在沒有子女、也無父母情況下,才會輪到第三順位的兄弟姊妹繼承。

特留分不同於應繼分

張正勳並說明,特留分不同於應繼分。現行《民法》第1223條規定,直系血親卑親屬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配偶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祖父母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3。不過此次兄弟姊妹特留分已於此次修法刪除。

張正勳並強調,繼承權的順序很重要,若在某一順序有人可繼承,就可分完,下一順序者就無繼承資格,例如夫妻一人離世,除了配偶外,子女可分;若無子女,配偶與父母一起分。「若父母也不在人世,才輪得到兄弟姊妹。」

頂客族的父母若健在 輪不到兄弟姊妹繼承

此次最受影響的單身族、獨老與頂客族。許多民眾關注頂客夫妻,若一方離世,因無子女,配偶須與兄弟姊妹分遺產,張正勳表示,其實這也未必,因為人口高齡化,頂客族一方去世後,其父母若仍健在,先由父母與配偶共同繼承,輪不到兄弟姊妹。「畢竟,頂客族去世時,父母仍可能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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