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界高度關注的「新青安3.0」房貸政策,立法院財委會今日就相關防弊與排富條款進行質詢。立委針對「個人年所得200萬元上限」及「婚育條款離婚取消補貼」等規定,質疑機制恐過於僵化,甚至可能造成「錯殺」無辜民眾。
對此,財政部莊部長親上火線回應,強調政策核心在於將有限資源精準投放給無自有住宅且有實際購屋需求的年輕族群,相關防弊限制有其必要性。
立委於質詢中指出,新青安3.0明訂個人年所得上限為新台幣200萬元,且採「單一年度認定」。立委擔憂此規定過於僵化,若民眾因領取臨時獎金或分紅,導致單一年度所得短暫超標,將面臨被「錯殺」而無法申貸的窘境。此外,民間專家團體也反映,名下無房產不代表無資產或購買力,現行機制恐難以精準評估家戶的總資產狀況。
對此,財政部莊部長回應表示,新青安3.0的規範是汲取2.0執行過程中的各界指教與質疑所訂定。設定200萬元的門檻,主要目的是協助中低所得且無自有住宅的民眾安心成家。部長坦言,高所得或具備高資產的族群「不是政策主要要去協助的對象」,強調國家資源應優先用於真正需要幫助的弱勢或一般青年,現階段的限制是為了避免資源遭到濫用。
針對新青安3.0中給予已婚家庭較高額度補貼的配套,立委提出質疑:若借款人於貸款後婚姻關係消滅(離婚),將被停止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核貸額度(最高可達200萬元)的利息補貼。立委認為,若民眾是因為個性不合而「真離婚」,這項旨在防堵「假結婚」的規定將形同錯殺,讓遭遇婚姻挫折的民眾失去原有的利息補貼。
莊部長解釋,此項規定初衷是防範部分有心人士為了取得較高額度的貸款與補貼而「假結婚」。部長認為,婚姻與購屋皆為人生大事,年輕人應不至於僅為了利息補貼而將婚姻兒戲化。 然而,若在政策期間發生婚姻關係消滅,停止額外加碼的利息補貼是防護機制的一環,並強調「這並非錯殺,只是不再給予額外加碼部分的利息補貼」,原有的基本貸款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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