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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來台8年!她想家…抱黑戶寶寶去自首

發佈時間2026.08.03 14:1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03 16:30 臺北時間

越南籍武姓女子(音譯)多年前從中國搭乘不明船隻偷渡入境來台,滯留長達8年,還生下無法申報戶口、沒有國籍的「黑戶寶寶」因為無業,還要靠海外的生父接濟,武女最終抱著10個月大的孩子自首,法院審理後,考量她認罪無前科,符合自首要件,得以減刑,依未經許可入國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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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籍女子多年前從中國搭乘不明船隻偷渡入境來台,8年抱著10個月大的「黑戶寶寶」去自首。(示意圖/AI製圖)

越南籍武姓女子(音譯)多年前從中國搭乘不明船隻偷渡入境來台,滯留長達8年,還生下無法申報戶口、沒有國籍的「黑戶寶寶」因為無業,還要靠海外的生父接濟,武女最終抱著10個月大的孩子自首,法院審理後,考量她認罪無前科,符合自首要件,得以減刑,依未經許可入國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判決指出,越南籍武姓女子(音譯)2016年從中國搭乘不明船隻偷渡入境來台,滯留長達8年,直到2025年1月2日下午2時許,她主動找上海巡署自首,坦承偷渡犯行。

警詢、偵查期間,武女都坦承犯行,被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前段之未經許可入國罪起訴,他符合自首規定,依法可以減刑,檢方也向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審理期間,武女坦承犯行,自述高中畢業,目前無業,經濟來源由小孩父親從越南寄錢資助、小孩目前10個月,無前科。

法官認為,武女在我國非法打工賺取報酬,非法入境,有害我國政府對於入出國及外籍移工管理正確性,考量他認罪,尚見悔意,犯後態度尚可;審理後,將她依未經許可入國罪,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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