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議員楊植斗等人絕食響應反毒油,醫師蘇一峰前往現場協助量血壓血糖,遭檢舉涉違反《醫師法》恐遭裁罰2到10萬元。對此,台北市衛生局函文要求蘇一峰說明,遭楊植斗痛批追殺。蘇一峰也在臉書氣得表示:「以後下班的醫療人員還敢在路邊救人嗎」、「民進黨的追殺來了」。對此,醫師、台灣基進台北市黨部主委吳欣岱就列舉3大違規事實打臉藍白。
蘇一峰現身凱道絕食現場幫人測量血糖血壓,遭檢舉違反《醫師法》,未經事先報准執行醫療業務,可能面臨2萬到10萬元的罰鍰。現場議員和參選人出面聲援「只是協助量血壓和血糖」、「現場沒有其它醫療行為」、「測血糖已經被明定不是醫療行為」。對此,身為醫師的吳欣岱直言上述說法中「有一個很多人搞錯的觀念」,列舉3點事實分析:
一,測血糖算不算醫療行為,看的是目的,不是測量本身。
依照衛生主管機關的函釋,醫療行為的定義是「以治療、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為目的,所為之診察、診斷及治療」,或是基於診察、診斷的結果,以治療為目的所做的處方、用藥、施術或處置。所以,民眾自己在家測血糖,不是醫療行為。藥局在賣血糖機的時候扎一下手指示範,也有函釋認定那屬於販賣醫療器材的範圍。但若是明擺著以醫師身分診察、診斷為目的去測量,並且根據結果做出臨床判斷和處置建議,那就落進醫療行為的定義裡了。說「測血糖已經被明定不是醫療行為」,是非常不精確的結論。
第二,關鍵不在扎手指,而是診察、判斷、處置一次到齊。
當時在現場,蘇一峰測完血糖之後,說的是「依照檢傷標準,我必須要強制個人停止絕食行為。」「依照檢傷標準」,這是診察。「我必須要」,這是判斷。「強制個人停止絕食行為」,這是處置建議。診察、判斷、處置,三件事一次到齊,這已經不是「幫忙量一下」,這是用醫師的專業身分在做臨床判斷。而且是蘇一峰自己對著鏡頭講的,所以聲援的人說「現場根本沒有其它醫療行為」,這句話恐怕連他們自己的醫師朋友講過什麼,都沒有算進去。
第三,《醫師法》內容及規範。
《醫師法》第8條之2確實有但書,包括「急救」和「應邀出診」。如果今天是在路邊遇到突發路倒,任何醫師上前急救都是天職,法規也有免責條款。但這是一場「事先張揚、有計畫的政治抗爭」,蘇醫師帶著器材、對著媒體鏡頭宣告「檢傷與處置」,這已經不是突發急救,這是政治展演。
吳欣岱表示自己並不想當法官,強調「我指出這點,不是要清算同業,更不需要我來認定是否開罰。我真正想凸顯的,是下一段那荒謬的雙標:為什麼醫師被管得這麼細,而民意代表卻幾乎不受任何規範?」一個醫師,執業的地點要向主管機關登記。要跨出登記的處所去執行醫療業務,必須事先報准。沒報准,罰2萬到10萬,還要限期改善。律師、會計師、建築師,也全都有各自嚴格的執業規範。那民意代表呢?同一場絕食活動裡,楊植斗從7月19日到25日,在凱道靜坐了154個小時。而那段期間,台北市議會正在開會。根據議事紀錄,楊植斗議員告假錯過了7月22日的大會,那天處理的是市府與議員提案的一讀、二讀與三讀程序,他明確請假,沒有辦法在現場進行法案交付、發言和表決,放棄了一次自己議會決議的權利。
吳欣岱質問:「原訂7/21的財政建設部門的業務報告與質詢,我尚未看見議會當天的會議紀錄,也沒看見你對財政局、產發局、勞動局和地政局提出的影音歷史質詢,那天你有請假嗎?若放著手邊合法的監督武器不用,跑去街頭絕食作秀,這叫哪門子的為民請命?是不是有怠忽職守的嫌疑呢?蘇一峰是上班請假去作秀,還可能面臨裁罰;楊植斗是在開議期間請假去作秀,卻不用負任何責任。這就是我覺得最荒謬的地方。當初韓國瑜當高雄市長的時候苦民所苦睡到中午,被90多萬市民同意罷免。一個議員,在議會開會期間告假一個星期去做一場政治行動搏版面,錯過三讀表決、錯過四個局處的質詢,完全沒人追究他。」
她強調,自己並非主張議員不能請假,而是主張選民有權利知道,你請的假去做了什麼。「我呼籲,台北市議會應該建立公開透明的『議員出缺席與請假事由追蹤系統』。這不分藍綠白,任何黨派的民意代表,既然領了納稅人的公帑,就該把時間花在刀口上,接受全民的檢驗。出席率應該公開且好查,缺席的理由應該登載,質詢的紀錄應該完整保留。這不是懲罰,這是資訊。有了資訊,選民才有辦法自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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