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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遲到1分鐘被迫請假1hr 律師:已觸法

發佈時間2026.08.06 15:5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06 17:30 臺北時間

近日一名上班族在網路發文抱怨,僅因遲到1分鐘,竟遭公司強制要求請事假1小時,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分享類似不合理經歷,甚至有公司要求遲到半天需強制請假。對此,律師指出,依據勞基法規定,遲到期間屬未提供勞務,雇主僅能按實際遲到時間比例扣薪,不得單方面強制員工以事假或特休假抵扣。除非勞雇雙方合意,否則公司不得自行訂定以固定單位計算的扣薪規定。專家提醒勞工應維護自身權益,若公司有違法扣薪或強制請假行為,可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以釐清法律責任。

上班途中偶有突發狀況,以至於無法準時打卡。一名女子表示,她上班遲到1分鐘,卻被公司強迫請事假1小時,讓她直呼「這件事有合理合法嗎?」貼文曝光後掀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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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表示,她遲到1分鐘卻被迫請事假1小時。(示意圖/記者李鴻典攝)

原PO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遲到1分鐘,公司強迫請事假1小時,這件事有合理合法嗎?」她還補充道,剛入職時曾向人資反應,但被搓湯圓搓掉了,「這次直接反應人資主管,希望可以得到合理回覆」。

貼文曝光後,不少人都認為不合理,且意外釣出也有相同制度的公司,「我之前的公司,家電業,遲到1分鐘強制請假半天,請假那半天你還是要上班」、「這本身就已經是不合法的了,遲到就是以遲到的時間去扣遲到的錢就好了」、「我們公司遲到1分鐘強迫請假半小時,通常打了遲到卡,我就轉頭去吃早餐了」、「我們公司遲到一次扣500全勤,直到全勤扣完為止」。

對此,「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曾指出,根據《勞基法》規定,未要求員工遲到必須請事假,遲到期間屬於未提供勞務,雇主僅能依實際遲到分鐘數比例扣發工資,不能強制勞工以事假或特休假抵扣,也不能自行以半小時、1小時等固定單位計算扣薪,若勞雇雙方合意以請假方式處理則可以,但公司不得單方面訂定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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