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宜蘭綠色博覽會」去年發生遊園小火車煞車失靈,暴衝撞上一對老夫妻,釀成一死一傷的慘劇;此案,檢方查出,肇事駕駛沒駕駛小火車經驗,也缺乏訓練,加上小火車檢修管理鬆散造成這起害命事故;依法將肇事的45歲陳姓男子遊園車的吳姓負責人起訴,此案經審理後,陳男因認罪,達成調解,獲判緩刑4年,可上訴。
回顧此案,陳男於2025年4月4日下午1時許,駕駛小火車於綠博園區內搭載遊客,但因沒有確實檢查火車煞車等設備有無異常,要返回充電站充電時,於下坡路段,因煞車油嚴重不足失控,撞擊並導致78歲的游姓老翁被捲入車底,當場死亡,至於同行的妻子則手部骨折。
此案,陳男跟負責綠博園區內遊園車相關業務的吳姓負責人被依法送辦;檢方查出,肇事的陳男正職是海軍蘇支部雇員,無任何駕駛小火車經驗,與也缺乏突發緊急狀況講習,又不具備維修能力,貿然從事攸關眾多遊客安全的小火車駕駛。
另外,吳姓負責人對小火車檢修管理鬆散、懈怠,且對於司機的僱用,未善盡完整駕駛安全教育訓練等情形,造成無辜遊客傷亡,將陳男、吳男依法起訴,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
檢方在起訴書提及,此案無軌電動小火車,車體相關檢驗、駕駛人員資格、業務主管機關等事項,都缺乏相關規範,盼偵查終結公告後,誠心發函建請相關行政單位,藉此事故的慘痛經驗,研議是否訂定相關規範,期望這樣的悲劇永遠不要再發生。
法官認為,陳男未具備駕駛遊園小火車,沒經驗及適當訓練,未發現車輛漏油情事,於發覺煞車失靈時,又未為適切的操作應變,釀成死者殞命,死者家屬遭逢天人永隔傷痛。
法院考量,陳男已婚,家裡有4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扶養,現職海軍蘇指部約聘人員,月收入約4萬,加上他認罪,無前科,已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並履行調解內容,同意予以緩刑。
一審,將陳男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10個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吳姓負責人則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關於肇事駕駛陳男的部分,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不過二審法官認為,他認罪,已達成調解,並履行調解內容,且家屬同意給予緩刑,經此偵審程序教訓後,應能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且原審宣告刑,於法相合、允當,也應予維持,因此,駁回檢方告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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