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時事

酒測爆表!職軍「接近死亡狀態」照開上路

發佈時間2026.08.07 12:1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07 14:30 臺北時間

宜蘭韋姓現役軍人今年三月飲酒長達三小時,酒後執意開車上路,凌晨遭警方攔檢時,測得呼氣酒精濃度竟高達每公升2.2毫克,遠超標準值,已達呼吸中樞麻痺的危險程度,行為極度危險。韋男落網後坦承犯行,檢方依陸海空軍刑法將其起訴。法院審理後,考量其犯案時具現役軍人身分,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AMP不支援此功能,請 點擊連結觀看完整內容
現役軍人酒駕上路,遭警方攔查,發現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2.2毫克,行為表現已超過泥醉,接近呼吸中樞麻痺、致死等狀態。(示意圖/AI製圖)

宜蘭韋姓現役軍人今年暢飲3個多小時,凌晨酒駕上路,遭警方攔查,發現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2.2毫克,行為表現已超過泥醉,接近呼吸中樞麻痺、致死等狀態,肇事率達無法開車程度,被依法送辦;韋男因案退伍,被法院依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罪,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韋姓現役軍人,今年3月16日晚上10時30分,在宜蘭縣羅東鎮中山公園飲酒喝酒,直到凌晨1時許結束,駕駛小客車離開,17日凌晨2時許,遭警方攔查,發現吐氣酒精濃度測試,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2.2毫克。

據台北市政府官網,酒精對人體的影響酒精濃度與肇事的關係,若酒精濃度達2.00mg/L行為表現,呼吸中樞麻痺、接近死亡,幾乎達無法開車程度,但韋男仍違法上路,明顯觸犯公共危險罪,遭依法送辦。

警詢、偵訊期間,韋男都坦承犯行,加上現役軍人身分,被檢方依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之現役軍人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他也因案於5月1日退伍。

法官認為,韋男被查獲時,為現役軍人,因此,審理後,將他依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罪,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同父異母哥哥「把弟弟踢出戶籍」媽媽也不挺兒…害他沒收到教召令遭判刑
馬德共諜同夥!陸軍下士涉嫌洩「海馬斯火箭」保養手冊…給境外敵對勢力
獨家/綠博小火車失控…害夫妻成死別!害命司機是海軍雇員:無駕駛經驗
國道凌晨嚴重事故!2車碰撞「撇頭」僅剩留一縫隙可過…3人受傷送醫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