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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袋、泡麵不能回收 違規最高罰6千

發佈時間2026.08.09 11:3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09 14:00 臺北時間

不少民眾誤以為塑膠製品皆可回收,台北市環保局特別澄清,諸如泡麵袋、濾掛咖啡包、保鮮膜等複合材質包裝,因難以分離回收,應歸類為一般垃圾。環保局列出九大常見不可回收物,呼籲民眾勿將其混入回收體系,以免影響後端處理效能。若未落實垃圾分類,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提醒民眾丟棄前多花幾秒確認材質,落實資源分類,確保回收品質並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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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民眾認為只要是塑膠製品都可以回收,不過台北市環保局提醒,並非所有塑膠包裝都屬於可回收物(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不少民眾認為只要是塑膠製品都可以回收,不過台北市環保局提醒,並非所有塑膠包裝都屬於可回收物,像是泡麵袋、濾掛咖啡包裝袋、保鮮膜等看似塑膠袋的包裝,多屬於塑膠、鋁箔、紙張等複合材質,不適合投入回收桶,若未依規定分類,最高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6000元。

台北市環保局表示,許多食品及日用品包裝外觀看起來像一般塑膠袋,但實際上是由塑膠、鋁箔及紙張等多層材質製成,因各層材質不易分離,無法有效回收再利用,若誤丟進回收桶,不僅影響整體回收品質,也會增加後端處理困難。

為避免民眾混淆,環保局列出9種常見不可回收的塑膠包裝,包括髒污塑膠袋、食物包裝袋、泡麵袋、濾掛咖啡包裝袋、茶葉包裝袋、能量果凍飲包裝、網購破壞袋、保鮮膜及米包裝袋。

環保局提醒,這類包裝多半屬於複合材質,或沾附油污、食物殘渣,皆不適合進入一般塑膠回收流程,應裝入專用垃圾袋後交由垃圾車清運,切勿為了做回收而將不可回收物混入回收體系。

此外,環保局也提醒,垃圾分類不只是環保習慣,也是法規要求。若未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呼籲,民眾丟垃圾前不妨多花幾秒確認材質及分類方式,從日常生活做好垃圾分類,才能提升資源回收品質,讓可再利用的資源真正進入循環利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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