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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台中女深夜騎「怪奇工具」穿梭車陣

發佈時間2026.08.10 14:27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10 16:30 臺北時間

台中街頭驚見離奇景象,一名女子深夜騎乘「電動行李箱」行駛於繁忙道路,畫面曝光後引發熱議。針對此舉,台中市第二警分局強調,電動行李箱並非合法交通工具,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條之1規定,於道路違規行駛者,將面臨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繼續使用。警方提醒,這類產品僅適用於機場或展場等特定場域,騎上一般道路不僅違法更存在嚴重安全隱憂,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發生危險並遭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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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將「電動行李箱」當成交通工具上路。(圖/翻攝自Threads @yoyo_840423)

台中街頭驚見離奇畫面!社群平台Threads近日流傳一段熱門影片,可見一名女子竟將「電動行李箱」當成交通工具,直接騎乘行駛於車流量龐大的道路上,畫面曝光後隨即引發全網熱議。對此,台中市第二警分局說明,強調電動行李箱絕非可以任意騎乘於一般道路上的合法交通工具,此舉已嚴重違反交通法規,最高可開罰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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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將「電動行李箱」當成交通工具騎乘上路,已違反交通法規,最高可開罰3600元。(圖/翻攝自Threads @yoyo_840423)

據了解,「電動行李箱」又稱可騎乘智能行李箱,結合代步及收納功能,常被使用在機場與大型展場可省下步行體力,是近年非常熱門的旅遊科技產品。不過近日有名女子在深夜騎著電動行李箱上路,身邊時不時有汽機車通過,相當危險,有民眾將錄影畫面PO上網,好奇詢問「這樣算是酒駕嗎?」,讓不少網友驚呼「奇特的交通工具」。

台中市警二分局說明,該項違規行為需經警方現場攔查並確認具體違規情事,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條之1規定辦理。凡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者,可處行為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繼續行駛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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