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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政府第二波振興金 每人6000一路發到11月

發佈時間2026.08.14 15:3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14 17:00 臺北時間

彰化縣花壇鄉為因應國際局勢變動,落實地方振興,針對符合資格之鄉親普發6000元振興經濟金。凡於2026年3月1日前設籍且4月28日仍在籍者皆可領取,共計4.2萬人受惠。第一階段村里發放已圓滿結束,第二階段補領程序於8月19日起正式展開。未及時領取的民眾,請於期限內攜帶身分證、印章及相關證明文件,前往花壇鄉公所辦理,受理時間為每週三上午9點至下午4點,截止日為11月30日。鄉公所提醒,代領或由繼承人領取者,務必備妥委託書、切結書及身分證明等必要文件,以利作業順利進行,確保鄉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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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壇鄉發給鄉民6000元振興經濟金,8月19日展開第二階段發放:鄉公所補領。(圖/翻攝自花壇鄉公所臉書)

今(2026)年初國際情勢不穩定,台灣許多地方政府祭出發錢給在地人、因應影響。而彰化縣花壇鄉祭出「振興經濟金」發給鄉民們每人6000元,2026年7月起第一階段在各村發放,今(14)日第一階段結束,第二波發振興金將在2026年8月19日展開,發放地點是花壇鄉公所、每週三都有,一直到11月30日,在第一階段未領者可把握時機。

彰化縣花壇鄉因應國際局勢 發錢振興在地人

本次的花壇鄉發錢,鄉公所依地方制度法訂定「彰化縣花壇鄉因應美伊戰爭引發國際情勢變化穩定民生韌性措施振興經濟金自治條例」,確立振興經濟金採現金方式發放,並分為兩階段辦理,2026年7月20日起到8月14日分別在各村發、8月19日到11月30日在花壇鄉公所發。

可領取振興金資格為:2026年3月1日前設籍花壇鄉,且4月28日仍在籍之民眾。每人可領6000元、共有4萬2000多名鄉親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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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壇鄉普發6000元「振興經濟金」給在地人,須留意領取通知單。(圖/翻攝自花壇鄉公所臉書)

花壇普發振興金第一階段結束 未來須到鄉公所領

如今8月14日已到,第一階段最後一波發放在長春村長春社區活動中心完成;還未領到的民眾,第二階段將在花壇鄉公所接力展開,8月19日(週三)開始,未領者可在「上午9點至下午4點」前往補領6000元,8月19日錯過,未來每個週三還會繼續開放,一直到11月30日止。

民眾領取時,須備齊以下文件:

本人領取:攜帶身分證、印章。

委託領取:攜帶代領人身分證、印章,並附上委託書、委託人的身分證明文件。

未成年者由法定代理人領取:法定代理人須帶自己的身分證、印章,以及未成年人身分證明文件。

繼承人領取:若符合資格者於領取前離世,全體繼承人可推派一名代表來領,需準備被推派繼承人身分證、繼承人共同委任及切結書、離世者戶籍謄本或其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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