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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期間2男猥褻室友!捏胸逾1分鐘下場曝

發佈時間2026.08.16 20:3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8.16 23:00 臺北時間

桃園看守所驚傳猥褻案,兩名收容人阿仁與外籍男子阿強,竟在舍房內聯手壓制室友小明,並強行撫摸其胸部達一分鐘,受害者驚恐按下報告燈求救才揭發惡行。桃園地院審理後,兩人對犯行坦承不諱,法官依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猥褻罪,判處兩人各有期徒刑1年6月。此外,考量外籍被告阿強在台無親屬且無視法律規範,法官特別裁定其於刑期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此案提醒監所安全管理重要性,儘管被害人願給予改過機會,但法律仍嚴懲暴力及猥褻行為,全案目前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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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期間竟聯手猥褻室友!「捏胸逾1分鐘」兩男遭判刑。(示意圖/pixabay)

桃園看守所發生收容人涉嫌在舍房內對室友強制猥褻的案件,兩名遭羈押的男子在房內聯手壓制另一名室友,更動手觸摸對方胸部長達1分多鐘,被害人驚恐之下按下報告燈向獄方求助。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終結,法官依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猥褻罪,判處這兩名加害人有期徒刑1年6月,其中涉案的外籍男子並將在服刑期滿後驅逐出境。

聯手壓制室友並徒手按捏胸部

判決書指出,同為桃園看守所收容被告的阿仁(化名)與馬來西亞籍男子阿強(化名),與被害人小明(化名)同住一間舍房。去年7月間,阿仁與阿強心生歹念,聯手以手腳強行壓制小明的身體,隨後由阿強直接以徒手方式撫摸、按捏小明胸部持續近1分多鐘,完全無視被害人的意願。小明在遭受凌虐且不堪受擾之際,立刻按下舍房內的報告燈向看守所人員通報求助,整起事件才因此曝光。

法官依共同強制猥褻罪判刑

案件進入偵查與法院審理程序後,阿仁與阿強對犯行均坦承不諱,被害人小明在檢察官偵查中則表示不願提出告訴,希望能給兩人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考量兩人犯後態度良好,並參酌彼此的家庭與經濟狀況等情狀,依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

由於阿強身分屬於外國籍,在國內並無其他親屬或生活鏈結,卻在羈押期間無視法律規範犯下猥褻罪,法官認定不宜繼續留在國內,因此依刑法規定諭知其在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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