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菜、酸菜、剝皮辣椒是不少民眾餐桌常客,食藥署今(24)日公布最新醃漬蔬菜稽查結果,鎖定過去曾抽驗不合格或有違規紀錄的業者,共查核47家,其中5家遭裁罰,包括新北3家、台南1家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各被罰3萬元;台南「芭樂家泡菜館」則有黃金泡菜等3件產品標示違規,挨罰5萬元。不過此次抽驗泡菜、酸菜、剝皮辣椒等71件產品,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或微生物等項目全數合格。
食藥署聯合地方衛生局執行「115年度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優先將過去曾抽驗不合格及有違規紀錄的製造業者列為查核對象,檢查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產品責任險、食品添加物使用管理及產品標示等。
根據食藥署公布名單,新北市「旭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典韓實業有限公司」及「堡晟興業有限公司」均因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各遭衛生局裁處3萬元;台南市「協發行國際食品有限公司」同樣因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被罰3萬元。
另一家遭裁罰的是台南市「芭樂家泡菜館」,食藥署查出「黃金泡菜」等3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內容物含量未依高至低分別標示、未標示過敏原資訊等,遭衛生局裁處5萬元。
環境不潔、食品沒離地 複查均已改善
此外,稽查也發現部分業者有食品從業人員未辦理體檢、食品未離地放置、製造環境未保持清潔等GHP缺失,經衛生單位要求限期改正後,目前均已複查合格。
至於民眾最關心「產品到底能不能吃」,此次共抽驗71件醃漬蔬菜成品,品項涵蓋韓式泡菜、黃金泡菜、酸白菜、酸菜、筍干、剝皮辣椒等,依不同產品檢驗防腐劑、漂白劑、甜味劑或微生物衛生標準,結果全數符合規定。
食藥署提醒,業者若違反GHP準則,限期改善後複查仍不合格,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或外包裝標示不符規定,則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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