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旅遊若遇到航班未搭、行程變更、甚至購票旅行社失聯,「還沒搭的機票」是不是只能認賠?旅遊達人「蓋瑞哥 機票獵人」在臉書分享案例指出,即使航班已經過了數個月,仍可嘗試確認未使用航段是否具有退票價值,關鍵是要同步聯繫航空公司、原開票旅行社及信用卡發卡銀行,並完整留下相關紀錄。
蓋瑞哥表示,有讀者今年1月透過美國旅行社購買華航機票,當時從美國返回台灣的去程已經搭乘,原訂3月再飛回美國,但最後並未搭機。直到8月才想起要處理未搭乘的回程機票,卻發現原本購票的旅行社已經聯絡不上。
由於這類機票是由旅行社開立,原則上退票仍須回到原開票單位辦理。不過在旅行社失聯的情況下,蓋瑞哥建議旅客可依照3個步驟處理。
第一步:先聯繫航空公司,確認機票還剩多少價值
旅客可以直接聯絡華航票務單位,提供電子機票號碼,請客服確認機票目前狀態,並詢問在扣除未登機費、退票費等相關費用後,是否還有剩餘票價、稅金或燃油附加費可以退回。
若航空公司表示這張機票是由旅行社開立,無法直接計算退票金額,也建議請客服留下案件紀錄,或取得相關書面回覆,作為後續與旅行社或銀行交涉的依據。
第二步:Email正式向旅行社提出退票申請
即使旅行社目前沒有回應,旅客仍應透過Email正式提出退票要求,將姓名、電子機票號碼、訂位代號及原訂航班日期等資訊寫清楚,並保存寄件紀錄、退票申請內容以及旅行社未回覆的證明。
旅客仍應透過電子郵件正式提出退票要求,將姓名、電子機票號碼、訂位代號及原定航班日期等資訊寫清楚,並保留寄件紀錄、退票申請內容以及旅行社未回覆的證明。
蓋瑞哥提醒,留下完整紀錄非常重要,未來無論向航空公司或信用卡發卡銀行說明狀況,都能作為佐證。
第三步:聯繫信用卡發卡銀行,詢問是否能申請爭議款
如果機票是透過信用卡付款,還可以聯絡發卡銀行,說明去程已經使用、回程未搭乘,但原開票旅行社目前失聯,詢問是否能針對未使用部分提出信用卡爭議款申請。
不過,信用卡爭議款通常有申請期限,航班已經過了5個月,是否仍符合申請條件須視發卡銀行規定而定,因此不要再拖,應盡快向銀行確認。
回程航班未搭 不代表一定能退一半
至於不少旅客可能認為「去程搭了、回程沒搭,就應該退一半」,蓋瑞哥提醒,實際退票金額並不是單純將原票價除以2。
由於去程已經使用,回程又可能被列為未登機,退票時必須依照票價規則重新計算,扣除相關費用後,可能還有部分票款可以退,也可能最後只剩未使用的稅金等項目。
此外,依華航運送條款,機票開立日期超過2年後,航空公司可以不接受退票申請。不過,這並不代表只要還沒超過2年就一定有退款,實際仍須依機票票價規則及相關退票條件判斷。
蓋瑞哥最後提醒,遇到海外購票糾紛時,即使航班已經飛走數個月,也不要因為旅行社失聯就直接放棄。航空公司、原開票旅行社、信用卡發卡銀行3方都應盡快聯絡,同時保留Email、機票、訂位紀錄及客服案件編號等資料,才有機會把可能的損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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